2017年青岛市崂山区中小学校公开招聘骨干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办字〔2016〕177号)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2017年青岛市崂山区中小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骨干教师30人,详见《2017年青岛市崂山区中小学校公开招聘骨干教师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
(三)具有初级职称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7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7日以后出生);
(四)报考初中教师岗位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应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在职教师,且现工作岗位与招聘岗位相一致(普通高中教师可以报考初中教师岗位,初中教师可以报考小学教师岗位);
(六)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七)曾获地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青年教师优秀专业人才、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先进个人称号之一;或开设过地市级及以上公开课;或参加地市级及以上优质课评选、教学技能比赛、基本功比武(赛)获得二等奖以上;
(八)户籍不限;
(九)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近五年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办法
采取个人自愿报名的方式,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其他时间报名的不予受理。
报名时间:2017年1月17日—1月18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报名地点:青岛市崂山区仙霞岭路18号崂山区政府西楼623房间。
具体办法和要求: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下载并完整、如实填写《2017年青岛市崂山区中小学校公开招聘骨干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2017年青岛市崂山区中小学校公开招聘骨干教师诚信承诺书》(附件3),并按应聘岗位条件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和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以上材料均须在2017年1月17日之前取得)以及区(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经招聘单位同意,也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A4纸复印件各一份。应聘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对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有误,报名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影响报名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对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证件或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1比例的招聘岗位,相应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由崂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崂山区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根据招聘岗位的需求和特点,面试采取“模拟讲课+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
面试时间共20分钟(模拟讲课15分钟、答辩5分钟),模拟讲课准备时间40分钟。应聘人员持身份证参加面试,按现场抽签确定的顺序依次进入考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面试成绩在每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
面试由7名考官组成的考官组现场打分,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它得分平均值计算面试成绩。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