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北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第二批)
为满足江北区教育发展的需要,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1、中小学岗位50人:小学语文15名(2名男性),小学数学7名,小学英语4名,小学科学3名,中小学音乐3名,中小学体育10名(其中篮球2名、乒乓球2名、田径3名、网球1名、足球1名、武术1名),中小学美术3名,中小学信息技术5名(2名男性)。
2、学前教育5名:教育局直属4名(1名男性),甬江街道1名(幼教体育)。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身体健康。
3、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条件
(一)中小学教师岗位招聘条件
1、2017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的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本科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
(2)部属师范学校(北师大、东北师大、华东师大、华中师大、西南师大、陕西师大)毕业生;
(3)师范类专业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4)浙江省生源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5)宁波市生源的毕业生。
其中报考中小学体育岗位除满足以上条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高中、大学期间获得过地市级及以上教育或体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比赛个人名次在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名次在前三名的主力队员;
(2)高中或大学期间已达到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称号。
(所获荣誉、等级称号必须与所报特长一致:如报考篮球,必须是篮球项目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称号)。
2、在宁波市中小学任教的非事业编制教师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任教学科与报考学科相对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2)在宁波市中小学任教满一学年及以上(其中:2016年9月至2017年6月必须在宁波市中小学任教)。
(3)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获得地市级教坛新秀或地市级优质课三等奖及以上荣誉,可以放宽至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其中报考中小学体育除满足以上条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高中、大学期间获得过地市级及以上教育或体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比赛个人名次在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名次在前三名的主力队员;
(2)高中、大学期间已达到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称号。
(所获荣誉、等级称号必须与所报特长一致:如报考篮球,必须是篮球项目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称号)。
(二)教育局直属学前教育教师招聘范围
1、2017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研究生(本科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
(2)部属师范学校(北师大、东北师大、华东师大、华中师大、西南师大、陕西师大)毕业生;
(3)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4)浙江省生源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
(5)宁波市生源的毕业生。
2、在宁波市幼儿园任教的非事业编制教师报考要求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2)在宁波市幼儿园任教满一学年及以上(其中:2016年9月至2017年6月必须在宁波市幼儿园任教)。
(3)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获得地市级教坛新秀或地市级优质课三等奖及以上荣誉,可以放宽至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