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教育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市教育局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市教育局办公室编外工作人员2名,负责办公室文秘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三)责任心强,工作有热情,职业道德良好。
(四)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以后出生)。
(五)全日制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不限专业。
(六)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功底,熟悉电脑基本操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报名: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事项
报名时间为2016年12月26—30日、2017年1月3-6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应聘者请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其复印件、近期2张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和报名表(附后)一式2份到市教育局人事科报名(金港大道1066号,市教育局大楼301室),联系人:黄安延,联系电话:4573268。
四、招聘程序
(一)考试
我局组织人员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我局以电话形式通知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参加考试。应聘者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逻辑思维、文字表达、综合写作等能力。笔试分值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合格,根据合格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电话另行通知。
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核。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电话另行通知。
(二)考核
笔试和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折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则根据考试总成绩递补考核体检人员。
(三)确定人选
我局领导班子对体检考核合格人员进行讨论,确定最后聘用人选。
五、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的编外工作人员为劳动合同工,设1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工资1800元。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与被聘用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参照有关文件执行(每月约2400元),按市社会保险事业局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直接与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4573268。
附件:贵港市教育局编外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
贵港市教育局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