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教育局招聘信息
招聘会时间:12月9日上午9:00
招聘会地点:广西师范大学育才就业指导中心
为招聘2016年优秀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到我县高(职)中任教,提高我县高(职)中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我县将组织招聘工作组到华中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和广西师范学院等高校现场招聘2016年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为了做到择优录用,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平南县招聘2016年师范类应届本科毕业生领导小组
二、成立招聘洽谈工作组
三、招聘洽谈工作组职责
负责与应聘者进行双向选择洽谈的具体事宜并组织面试,根据招聘计划客观公正地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招聘情况及时向县招聘2016年毕业生领导小组汇报。
四、招聘时间、地点
2015年11月20日~30日到华中师范大学和华东师范大学招聘,12月10日~30日到广西师范大学和广西师院招聘(如有变动,以学校招聘会为准)。
五、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招聘对象:华中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和广西师范学院2016年师范类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党的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正直、乐于奉献、相貌端庄、身体健康;
(3)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学科成绩优秀并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
六、招聘方法
1.有意向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个人简历发至各招聘学校邮箱(各学校拟招聘岗位人数及邮箱见附件);
2.应聘者到华中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和广西师范学院现场招聘,有意者可现场投递个人简历;
3.面试:招聘单位确定招聘人选后,将集中应聘人员到招聘学校进行面试,主要包括:上课(试教20~25分钟)+答辩。上课内容为应聘者的学科专业知识。面试考官由教育局、县财政局、县编委办、县监察局、县人社局和学校等部门组成;
4.面试结束后,拟招聘毕业生必须与招聘学校签订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见式样),由招聘学校报请县教育局和县人社局等部门鉴定审核。待考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或特岗教师招聘考试获得聘用后办理借调到签订协议的学校,三年服务期满后再办理正式调动到相应招聘学校。若签订协议的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或特岗教师招聘未被录取,则按照高(职)中非实名制编制教师进行聘用,聘期三年,其工资福利待遇参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执行,由县财政发放,三年期满自动解聘;
5.应聘者的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或招聘特岗教师工资相关政策执行。
七、几点说明
1.招聘工作过程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严禁出现贿赂等违法行为;
2.毕业生及用人单位应本着双向选择、平等协商的原则、严格遵守相关协定。
八、经费预算及车辆安排
工作经费约需10万元。工作人员的交通、住宿、差旅等其它费用按规定回单位报销,车辆使用由各招聘学校各自安排。
附:
附件一:平南县招聘2016年师范类毕业生双向选择洽谈情况登记表.rar
附件二:平南县招聘2016年师范类应届本科毕业生岗位人数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