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理市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大理旅游度假区2016年度公开选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单位、职位及人数
选调单位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选调人数 |
年龄 |
学历 |
学历性质 |
学科类别 |
备注 |
大理镇上末完小 |
小学语文 |
专业技术 |
1 |
40周岁以下 |
大专及以上 |
普通全日制招生 |
教育学类、 中国语言文学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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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大理第四中学 |
中学英语 |
专业技术 |
1 |
本科及以上 |
英语、英语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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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镇南门完小 |
小学数学 |
专业技术 |
1 |
大专及以上 |
数学类 教育学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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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镇东门完小 |
小学语文 |
专业技术 |
1 |
大专及以上 |
教育学类、 中国语言文学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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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镇阳和庄完小 |
小学数学 |
专业技术 |
1 |
大专及以上 |
数学类 教育学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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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镇小邑庄完小 |
小学语文 |
专业技术 |
1 |
大专及以上 |
教育学类、 中国语言文学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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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开选调范围
云南省内符合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三、公开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有较好工作实绩;
2.公开选调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2月22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
4.需有3年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其中:大理市内报考人员须为现在大理市乡镇工作满5年),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2日,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试用期除外);
6.参加公开选调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系列与公开选调单位所设置的专业技术职称系列必须一致;
7.具有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的;
5.所在单位未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 对通过公开选调进入单位后最低服务年限的规定:被选调人员原则上5年内不得调出度假区。
四、公开选调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核、考试、考察及体检、确定拟公开选调人员、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每人限报1个职位,每个职位拟公开选调人数与符合条件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5,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公开选调单位报请大理省级旅游度假区公开遴选工作领导组批准后,可放宽到1:3。
1.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5日至2017年1月10日。
报名地点:大理省级旅游度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872-2681178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大理旅游度假区2016年度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
(2)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近期免冠小1寸白底彩色照片2张。
(二)资格审核及公开选调计划裁减
1.资格审核由大理省级旅游度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现场审核,资格审核合格人员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2.报名资格复审结束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
3.资格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大理省级旅游度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笔试前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三个部分,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公开选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按每个公开选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2比例确定参加经历业绩评价人员。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经历业绩评价×20%(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笔试总分100分。主要是测试应试者教学综合素质和从事选调职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理论知识等。
2.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采用说课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等。
3.经历业绩评价。经历业绩评价总分100分。主要评价应试者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奖励情况、岗位匹配程度等。
4.考试时间及地点。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组织。笔试、面试、经历业绩评价工作由大理省级旅游度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大理省级旅游度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实施。在经历业绩评价后对被评价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大理省级旅游度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结果,由大理省级旅游度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原则上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递补一次。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六)确定拟公开选调人员
由大理省级旅游度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择优提出拟公开选调人员名单,报大理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审批。原则上综合成绩第一名为拟选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胜出;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经历业绩评价成绩高者胜出。
(七)公示
拟选调人员由大理省级旅游度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在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调配的,办理相关手续;对实名反映有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公示期内有实名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配。
公示期间因个人放弃等原因导致岗位空缺的,可递补一次。公示期满后,提出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
(八)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后,由大理省级旅游度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拟公开选调的事业单位人员按照公告要求,结合单位的岗位设置和空岗情况进行聘任,并按所聘任的岗位兑现相应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大理市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参加公开选调的组织或个人,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诚实守信,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为此次公开选调提供虚假信息,如有违反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取消报考者的选调资格。
六、其它事项
(一)报考者参加考试、体检期间食宿、交通、体检等费用自理,并注意来往途中安全。
(二)报名后,为方便联系,请保持通讯畅通。报考人员参加报名、考试、体检期间须带齐身份证、准考证。
(三)本公告由大理省级旅游度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大理旅游度假区2016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大理州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目录对照表(试行).xls
3.大理旅游度假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历业绩评价表.xls
大理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