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考核招聘教师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总分100分。
考生的考核成绩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1.面试方式 所有学科岗位的考生面试方式为讲课(信息技术、体育学科含专业技能测试)。
2.面试教材范围 参加面试的考生自备高坪区所用现行高中一、二年级学科教材。
3.面试时间及地点 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于2017年2月17日上午9:00—10:00在高坪区教育局七楼会议室领取《面试证》。2017年2月18日上午7:30考生凭《面试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南充市江东实验小学抽签确定顺序号,8:30正式开始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因面试缺考等原因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开考比例时,仍视为有效比例,面试正常进行。
4.面试成绩公布 考生面试成绩于2017年2月21日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部门公告栏目中公告。
5.确定考察对象 依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察对象。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确定为考察对象。与最后一名考察入围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则采取加试报考学科专业知识笔试的方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于2017年2月24日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部门公告栏目中进行公示。
(三)考察
由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高坪区教育局统一派员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成绩、获奖情况以及个人档案资料等。
具有本公告第三条第(二)款第3项所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
若出现考察不合格者,在报考同单位同学科岗位的考生中,按本公告第四条第(二)款第5项规定确定递补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
(四)体检
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高坪区教育局组织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体检人员等事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且责任自负。体检不合格者,在接到通知后两天内可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自动弃权等原因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
考察及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2017年3月16日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部门公告栏目中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报考单位、报考岗位、面试成绩及排名等。
公示期间,若有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因在公示期间出现自动弃权或取消聘用资格等原因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由南充市高坪区教育局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能证明完全符合公开考核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材料原件及个人档案,拟聘人员为在编在岗人员的须提供解除聘用合同文书)报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及档案的,一律取消其拟聘用人员资格。报送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人员因弃权、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等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招聘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通过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并按南充市高坪区有关规定程序报批及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通过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和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高坪区考核招聘教师工作,全程接受区纪委、监察部门的纪律监督。工作中,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若违背工作纪律,徇私舞弊,将追究责任,并按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六、特别提示
1.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南充市高坪区教育局网上予以公告。招聘的相关信息,凡已在南充市高坪区教育局网上发布的,不再另行通知。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本公告要求的各种证件须在本公告规定的取得时间内取得,并实际持有。
七、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高坪区教育局 0817-3334866
高坪区人社局 0817-3332003
监督电话:高坪区监察局 0817-3350836
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充市高坪区教育局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