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教育局招聘简章
一、招聘对象
2017年应届免费师范生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具有较好的职业素养。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学科及层次与拟聘岗位一致(高一级的教师资格适用于低一级学科相同岗位)。
4、年龄28周岁及以下。
三、招聘职位
2017年市直中小学计划招聘19名免费师范生,具体职位见《萍乡市市直中小学2017年免费师范生招聘计划》。
四、工资待遇及福利
市教育局将拟录用人员报市人社局审批,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编制和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萍乡市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需在我市服务5年以上,未达到年限的,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2016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的,不予聘用。
五、联系方式
单位:萍乡市教育局人事科
电话:0799-6832472
联系人:王琳、朱明艳
邮箱:wl8656@126.com
萍乡市市直学校2017年免费师范生招聘计划
单 位 |
免费师范生招聘计划 |
萍乡中学 |
6(高中语文1、高中物理1、高中化学1、高中信息技术2、高中心理教育1) |
萍乡二中 |
3(高中数学1、高中地理1、高中生物1) |
萍乡三中 |
4(高中语文1、高中数学1、高中英语1、高中化学1) |
萍乡六中 |
3(初中信息技术1、初中历史1、初中地理1) |
保育院 |
3(幼师3) |
合计 |
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