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中学2016年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公告
为全面推进以聘用制为基础的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改革,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行为,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萍乡高层次人才1123工程的意见》(萍办发〔2010〕17号)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关于印发〈萍乡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萍人社字[2011]164号)文件精神,经市教育局同意,萍乡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人员5名,现将招聘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高中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
(5)依据"江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体检合格者。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条件
(一)岗位及人数:
共招聘5人,其中高中数学、高中心理教育、高中化学、高中物理、高中体育各1人。
(二)岗位条件:
1.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应的高中教师资格证。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26日上午12:00截止。
(二)报名方式:
报名可采取网上报名(报名邮箱:2970289766@qq.com)和现场报名;网上报名请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获奖证明扫描或拍照制成Word文档上传至邮箱,现场报名则带上述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现场报名地点:萍乡市八一街汪公潭15号萍乡中学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9-6832817,联系人:汤家军。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由学校统一组织对报名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再由市人社部门进行复审,确定符合考核条件人员。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由学校按规定提出具体人选,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报人社部门确认后,进入考核。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以上证件均需要原件,并提交一套复印件。
四、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五、招聘考试
1.学校依据经主管部门同意和人社部门确认后的应聘名单,通知应试者参加招聘考试;如应试者不能按时参加考试,则按1:1的比例替补人选。
2.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招聘考试,内容包括:专业笔试、说课、上课、面试等。
①专业笔试:高中相应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及基本能力测试;笔试采取百分制,时间120分钟。
②说课、上课:提前30分钟抽签按序准备,同学科同内容。
③面试:内容为个人印象、自我介绍、普通话、书法、抽取问题、即兴回答和评委的现场提问,面试时间在20分钟以内,以考试、说课、上课的成绩排序。
④计分:笔试占40%,说课、上课占40%,面试占20%。考生总成绩应≥60%,否则不予录用。
⑤排序:分学科对应试者进行综合排序。
六、招聘考试时间、地点:
7月28日上午8:00-10:00笔试,地点:逐日楼一楼阶梯教室;10:40-12:00说课、上课,地点:雏鹰楼五楼
下午2:00-5:00面试,地点:民主楼贵宾室。
七、体检、考察:
1.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则以专业测试成绩分数高者进入体检,如应聘人员的总成绩达不到要求,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可取消该学科招聘计划。
2.提交体检报告。如体检不合格,可依据考试成绩按1:1的比例替补。
3.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学校提出拟聘人员名单,经市教育局同意后报人社部门审批。
八、录用与管理
拟聘人员聘用等按照《萍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九、其他
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
举报电话:0799-6834755
201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