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学年度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赴高校现场公开招聘教师体检结果(第二批)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结合我区赴高校现场公开招聘教师体检工作进展情况,现将体检结果(第二批)(详见附件)以及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依据体检医院的体检结论,经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阶段。在考察阶段,考生请于12月27日前将《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考察表》、《计划生育证明书》通过邮寄或现场提交等方式提交至招聘单位。
请体检合格的考生保持通信畅通,若出现电话号码变更的情况,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附件:体检结果(第二批)名单
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
2016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