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教师招聘对象和条件(49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含已办理暂缓就业的2015年、2016年毕业生)和社会在职人员。本区公办在编教职工不得报考。具体条件如下:
(一)应届毕业生(含已办理暂缓就业的2015年、2016年毕业生)
具备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专业对口。
如为研究生毕业,则研究生专业和本科专业任一对口即可。
(二)在职人员
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年龄要求为40周岁以下(1976年12月30日后出生)。
报考教师岗位的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过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优秀教师(或名教师)荣誉称号(含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首席教师、教坛新秀、省特级教师等)。
2.研究生学历。
3.我区公办学校2015年9月1日前入职的临聘教师。
4.佛山市内具有中级以上教师职称的民办学校现职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