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学年度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赴高校现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华南师范大学)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公办学校拟面向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17届毕业生,在华南师范大学设点现场公开招聘118名公办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导原则
坚持逢进必考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坚持以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评价标准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及计划
招聘单位为南海区教育系统公办学校,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内含高中、中职,初中、小学2张子表)。
三、应聘条件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2017届本科或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不含暂缓就业),要求报考人员专业对口,大学期间成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50%;
2.各学科平均分在80分以上。
特殊教育、校医岗位报考者不受成绩条件限制。
四、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核→面试→笔试→确定拟聘人员→体检→考察→公示→聘用。日程表见附件2。
(一)发布招聘信息:11月25日在华南师范大学网站、南海教育信息网、南海人才信息网发布第一批招聘计划。第二批高中、初中补充招聘计划于12月1日另行发布。
(二)报名: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1.第一场高中、中职招聘报名时间为12月1日至4日中午12:00时。
2.第二场初中、小学招聘报名时间为12月6日至9日中午12:00时。
每场招聘每位考生只能应聘一个单位。考生登陆南海教育信息网(http://www4.nhedu.net/)“教师招聘专栏”中的“教师招聘系统”报名,并上传材料(如成绩单、学校证明等)。已在高中、中职招聘中被确定为拟聘人员的,不能参加初中、小学招聘;未被确定为拟聘人员的,可再次报名参加初中、小学招聘。
(三)资格审核:招聘单位负责审核,按不低于1:5的比例推荐面试人员名单,如实际报名人数不足比例,可按实际情况推荐面试,面试名单由区教育局汇总后在华南师范大学网站和南海教育信息网公布。12月6日前公布第一场高中、中职的面试名单和地点。12月13日前公布第二场初中、小学的面试名单和地点。
(四)面试(占总成绩60%):面试在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进行,采用面谈、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如音乐、美术等个别学科有其他面试要求的,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面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推荐参加笔试。12月8日进行第一场高中、中职的面试,12月15日进行第二场初中、小学的面试。
面试当天,考生请携带个人身份证、毕业生推荐表(含学校盖章)、就业协议书、成绩单、报名表进行报到,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式一份(报名表在系统打印,统一装订在推荐表上面),原件备查。
(五)笔试(占总成绩40%):面试当天,根据面试情况,以1:2或1:3的比例推荐笔试,如实际面试人数不足比例,可按实际情况推荐笔试,笔试时间为30分钟。
(六)确定拟聘人员:面试当天,按照面试、笔试成绩6:4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合格线为70分。招聘单位现场收取拟聘人员的毕业生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近期彩照1张,双方签订临时合约。
(七)体检:面试后第二天(初定),拟聘人员凭有南海区教育局公章的体检表,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三甲医院(初定佛山市南海区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按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
(八)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
(九)公示: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华南师范大学校园网、南海教育信息网或南海人才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拟聘用人员在指定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书。如违约不按期到岗,3年内不得报考我区公办教师。
五、其他规定
(一)招聘教师实行聘用制度和试用考察制度
1.聘用制度:根据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本次招聘录用人员统一实行聘用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并约定试用期。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
2.试用考察制度:由区教育局和所在镇(街道)教育局、区直学校组成考察小组,对试用人员进行考察,不符合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二)在招聘考试中作弊的人员或在招聘过程中具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取消报名资格。
咨询电话:0757-86335435;系统咨询电话:0757-86286126;
监督投诉电话:0757-86286512。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南海区教育局。
附件:
1.2017-2018学年度南海区教育系统赴华南师范大学现场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第一批)
2.2017-2018学年度南海区教育系统赴华南师范大学现场公开招聘教师日程表
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
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