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槐荫区教育系统编制和实际情况,按照《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市)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96号)的有关规定,经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对槐荫区教育系统教师实行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面试、笔试、综合测试等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130人,招聘岗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08-2011年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应聘中学教师的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幼教)专业毕业生报考幼教岗位的为2004—2011年毕业生;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3、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4、专科和本科毕业生须具有济南市常住户口(含济南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学校集体户口),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不限户籍;
5、书法及特色体育的柔道、地掷球、羽毛球、游泳专业不受户口和教师资格证的限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例》的规定和要求;
3、身体健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其中,在读全日制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为条件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报考方式和时间
(一)组织报名
应聘人员于报名前登录槐荫教育网站或槐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2011年槐荫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每位应聘者在一个招聘单位只能进行一次报名,限报两个招聘单位,超报者取消其在所有应聘单位的报名资格。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时间:2011年7月30日
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
地点:济南第十九中学(济南市纬十二路444号)
乘车路线:乘坐2路、120路、9支线、20路、102路、k92路、k96路等公交车在经七纬十二路站下车。
(二)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报名必查材料有:①《报名登记表》(本人手写原件)、②户口簿(本科及以下学历人员提供)、③本人身份证原件、④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需提供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需要增加提供本人《就业报到证》原件和毕业证、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需要增加提供本人本科段的毕业证)、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计算机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英语等级证书等)、 ⑥笔试加分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材料等。在招聘单位组织进行审核报名资格时,需要应聘人员现场提交上述所需审查材料的原件,同时提交除《报名登记表》外其他所有报名材料的复印件(要求按上述序号排序装订后提交)。
(三)笔试成绩加分
由我省统一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门项目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指2007年、2008年、2009年统一招募和选派的),考核合格,此次应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在确认时,“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局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审核确认并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已享受优惠政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四)报名结束后,报考岗位与审查通过人数之比达不到1:10的应至少达到1:5(特色体育等特殊专业应至少达到1:3的),达不到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名信息一经审查通过,不得更改。
五、招聘办法
考试分为面试、笔试和综合测试。书法、音乐、美术、计算机学科采用先专业测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
(一)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方法和程序等具体事宜见面试通知书,面试以个人素质展示和答辩的形式进行。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单位主要从仪态仪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从业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
面试成立由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用人单位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的评委组,每个评委组成员不少于7人,采取百分制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为应聘者的得分,现场公布成绩。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0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个别岗位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1:10的比例,应至少达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选,若达不到1:3比例要求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通过面试取得笔试资格的人选名单,面试考试结束1个工作日后,在槐荫教育网站公布。进入笔试范围人员按网站通知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缴费并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造成的人员空缺,按照岗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教师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占10%)和笔试成绩(占3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规定的1:5比例,依次确定进入综合测试范围人选。个别岗位笔试人数达不到要求的,应至少达到1:3的比例确定综合测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要求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综合测试人选确定后,在槐荫教育网站公布。应聘者登录上述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取得综合测试资格人员名单。因弃权造成的人员空缺,按面试成绩(占10%)和笔试成绩(占30%)之和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同时应聘两个单位并取得笔试资格的,可以凭面试成绩(占10%)和笔试成绩(占30%)之和分别参加所应聘单位的综合测试资格排序。
(三)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的时间、地点等要求详见槐荫教育网站通知。综合测试采用现场展示的方式进行,包括说课或上课、专业技能考核、专业答辩等。每个测试组评委不少于7人,采取百分制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为应聘者的得分,成绩当场公布。每个考场内均设社会监督席,社会监督员由纪检监察干部、组织人事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在现场旁听监督。
(四)考试总成绩
综合测试结束后,按照面试占10%、笔试占30%、综合测试占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名单在槐荫教育网站公布。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综合测试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综合测试成绩相同的重新组织综合测试,按综合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在考核体检时,因弃权或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递补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也按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五)书法、音乐、美术、计算机学科招聘办法
专业测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时间、地点及内容等要求见专业测试通知书。专业测试成绩当场公布,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选,达不到1:5的应至少达到1:3的比例,达不到1:3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应聘者可在专业测试结束1个工作日后,登录槐荫教育网站查询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名单。进入笔试范围人员按网站通知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缴费并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造成的人员空缺,按岗位根据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试总成绩按照专业测试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计算。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录用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并在槐荫教育网站公布。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专业测试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专业测试成绩相同的重新组织专业测试,按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在考核体检时,因弃权或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递补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也按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六)同时取得两个单位考核体检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考试总成绩公布后一个工作日内按网站通知到区教育局办理自主决定应聘单位手续,由此产生的空缺按照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综合(专业)测试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综合(专业)测试成绩相同的重新组织综合(专业)测试,按综合(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七)收费:笔试考务费40元/人次,综合测试费70元/人。困难(特困)家庭应聘人员凭县区以上民政部门颁发的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有关证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免收以上两项费用。
六、考核体检
考核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进入考核体检人员应在体检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到指定的地点集合,集体到指定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对因弃权或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从其他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签订聘用合同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槐荫教育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区教育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区教育局与其签订就业协议并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为在职人员的,试用期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受聘人员为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限内)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含在聘用期限内。
新聘用人员应按规定接受培训。
咨询电话:81255678、81255676
监督电话:87955175
济南市槐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南市槐荫区教育局
201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