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1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8月8日以后出生);
(三)本科及以下学历人员须具有济南市常住户口(含济南生源2012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不限户籍;
(四)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特殊学科除外);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此次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共有25个单位拟招聘164人。招聘岗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12年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
通过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nhrss.gov.cn)、济南教师招聘网www.wenwu8.com、济南市教育局网站(www.jnedu.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内容为: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应聘人员条件;招聘办法;笔试、面试、综合考察的时间、内容、范围;面试、综合考察人选比例;报名方法等。
(二)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12年8月8日---9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地点:各招聘学校(详见《2012年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地址一览表》)。
应聘人员可于报名前登录济南市教育局网站下载《2012年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按要求规范填写。
报名审查材料:①《报名表》(本人签名)、本人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照片4张;②户口簿(本科及下学历人员提供);③本人身份证原件;④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原件(教师资格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医师资格证等);⑥笔试加分人员需提供相关材料;⑦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⑧在职应聘的人员,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应聘人员需现场提交齐全上述材料的原件供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审查,还需提交《报名表》原件及报名审查资料的复印件(按上述序号排序装订)给招聘单位留存备查。
笔试加分材料包括:“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局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经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并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专业工作经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2年8月8日为截止日期。
(三)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选派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当场公布,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超报者取消其在所有应聘岗位的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上述所提交所有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结束后,报考岗位与审查通过人数之比达不到1:10的应至少达到1:5,达不到1:5的,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济南职业学院、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最低可放宽到1:3)。报名信息一经审查通过,不得更改。
(四)笔试成绩加分
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门项目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的),经考核合格,此次应聘且符合应聘岗位条件的,笔试成绩加5分。已享受优惠政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四、考试
教师岗位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综合考察(说课或上课等),会计、校医岗位分为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招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
1.笔试科目。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教学类专业基础知识,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改及素质教育等相关知识;会计岗位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所需的会计专业知识、教育常识等;校医岗位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所需的校医专业知识、教育常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