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揭阳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满足市直学校教学工作的需要,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揭阳市教育局定于2016年12月17日至21日到华南师范大学面向2017年普通高等重点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招聘市直学校教师2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人数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本次招聘面向华南师范大学等普通高等重点院校2017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含2015年、2016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
(二)招聘人数。本次计划招聘教师26名。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应聘的报考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及其他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二、相关待遇
被聘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享受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招聘单位相关福利待遇,试用期一年。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7日至19日(共三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华南师范大学桃李园(广州市)。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663-8724407、020-85211035、13927038877(上班时间);联系人:林老师、温老师;电子邮箱:rsklww@126.com。
(二)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按要求到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招聘资格。如与其他单位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则不得报考。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应聘人员到现场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提交下列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贴相片);
2.2017年毕业生应提供就业推荐表、学生成绩单,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
3.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有者提供);
4.有效内地居民身份证。
提交的证书、证明材料均须原件及复印件,待查验后退回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