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普宁市第二中学公开选聘教师公告
为更好发挥普宁市第二中学优质教育资源的作用,全力打造粤东龙头、全省示范、全国知名的现代化精品型普通高中学校,经市政府同意,市教育局决定面向我市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公开选聘部分优秀教师到普宁市第二中学任教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
选聘人数共42名,其中高中部教师16名,初中部教师26名(具体选聘人数详见选聘职位表)。
二、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对象
现任教普宁市公办初级中学、高级、完全中学在编在岗教师(含已被民办学校中学部解除聘用合同的公办教师)。
(二)选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选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4、适应选聘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近三年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男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1年9月1日以后出生),女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7、报考初中部教师应任教服务期已满,具有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或具有中学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含中学一级)教师,近三年在中学连续任教工作经历,具有高中或初中教师资格;报考高中部教师应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含全日制本科)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三年在高中部连续任教工作经历,具有高中教师资格。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地点:普宁市第二中学黄邦辉大楼五楼会议厅
(二)报名时间:2016年8月11日至16日
(三)报名要求:报考者按照公告公布的选聘条件及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荣誉证书(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相片2张到指定地点报名。
报考者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根据不同学科教师所需专业要求进行报名,报考者均需明确报考学科。各学科教师的专业要求详见《2016年普宁市第二中学公开选聘教师报考学科专业要求及笔试科目对照表》。
初中教师只能对应报考初中部教师职位,高中教师可以报考初中或高中部教师职位。每位报考者只限报考一个职位。
报考者必须诚信报名,对弄虚作假、伪造证明材料等行为者,取消其报名、面试和聘用资格。
经审查,符合选聘资格条件的,由市教育局发给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初中部教师采用笔试和面试,高中部教师采用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笔试相关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规范(试行)》的规定执行。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统一命题制卷,统一考试时间。考务工作由市教育局和普宁市第二中学组织实施。
笔试科目:按报考学科分别设置笔试科目,具体详见对照表,不指定考试用书。各科卷面满分均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笔试内容:报考学科现行初中教材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2016年8月19日上午9:30-11:30。
笔试地点:普宁市第二中学。
笔试结束后,由市教育局组织阅卷评分,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依各学科教师报考者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以第一题分数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对象;若第一题分数又相同的,则以第二题分数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对象,依此类推。
(二)面试。面试由市教育局、普宁市第二中学组织实施。
面试评委为7人。设主评委1名(由市教育局选派),主持面试工作;其他评委从我市各中学选派。
面试分数的计算方法为:7个评委评出的分数相加除以7,即为面试者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面试采用由面试者现场讲课方式进行。报考高中部教师讲课内容为现行高中教材,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报考初中部教师讲课内容为现行初中教材,面试满分为100分。由面试组现场指定讲课内容,面试者现场备课和讲课。面试组根据面试者的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方法、语言表达、教学效果等方面现场进行评分。
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考察
面试结束后,报考高中部教师按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成绩,报考初中部教师按考试总成绩(笔试和面试分数合计)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报考同一职位报考者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报考初中部教师若笔试、面试成绩及面试主评委分数又相同的,则以笔试第一题分数高低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若第一题分数又相同的,则以第二题分数高低顺序确定考察对象,依此类推。
考察由市教育局、普宁市第二中学共同实施。主要是查阅考察对象档案,审查是否符合选聘资格条件。经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聘对象。若有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资格的,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
拟选聘对象在普宁市教育局网、普宁市第二中学网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若发现报考者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予以取消选聘资格,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七、聘用
拟选聘对象在公示期满后未出现异议的,确定为选聘对象,由选聘单位按程序报市教育局审批,办理调动手续。
(七)待遇及要求
受聘人员的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所在单位在编在岗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五、费用
参照粤价〔2013〕223号文规定,这次公开选聘教师笔试费用为每人45元。
六、有关要求
这次公开选聘教师工作,在市政府领导下,由市教育局和普宁市第二中学负责具体实施,并接受市教育局监察部门的监督。此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积极稳妥地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要坚持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防止弄虚作假。要严肃考风考纪,坚决杜绝徇私舞弊行为。
七、在组织实施过程,如遇本方案未有明确的问题,由市教育局根据有关规定研究解决。本方案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16年普宁市第二中学公开选聘教师职位表
2、2016年普宁市第二中学公开选聘教师报考学科专业要求及笔试科目对照表
普宁市教育局
201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