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省海宁市教师招聘考试内容(19名)
3.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项目为专业知识笔试和面试(面试形式为课堂教学,满分为100分。音乐岗位面试形式为课堂教学+技能测试,二个单项满分均为100分。其中课堂教学成绩占70%,技能测试成绩占30%),满分均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考核对象(报名人数不足1∶3的直接进入面试考核),综合成绩为专业知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直接进入面试考核的,综合成绩即为面试成绩。如出现综合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面试成绩再相等,由学校组织第二轮面试考核,成绩高的排位在前。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对象在相应学校的校园网公布,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对象在相应学校的校园网和海宁市教育网(www.zjhnedu.com)进行公布。
笔试地点为浙江师范大学(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面试地点为各招聘学校。具体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学校另行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