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为120分钟,试卷卷面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小数点后保留2位有效数字。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入场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报考医疗卫生岗位的考试内容分别为:临床岗位(内科医师、外科医师、儿科医师、妇科医师、骨科医师、五官科医师、急诊科医师、感染疾病科医师):临床医学基础知识;中医岗位:中医基础知识;护理岗位:护理基础知识;检验岗位:检验基础知识;影像岗位:影像基础知识。
报考教师岗位的考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相应学段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报考招待所岗位的考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向社会公告。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名额3倍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有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如比例不达3倍的全部参加面试,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及内容:①小学教师、幼儿教师岗位采取讲课的方式。小学教师的内容分别为五年级:音乐上册、体育上册、美术上册、英语上册、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第三册(计算机信息技术岗);幼儿教师的内容为:中班语言、中班数学(山西出版传媒集团希望出版社)。②医疗卫生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内容为各专业知识。③招待所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内容为:事业单位职业能力测验。讲课与结构化面试均当场评分、当场亮分、当场宣布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有效数字。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向社会公示。
综合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再加试笔试,以加试笔试成绩排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3位有效数字。拟聘人员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0分。
各岗位综合成绩核准后,向社会公示综合成绩及拟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体检由市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医疗卫生岗位及招待所岗位的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教师岗位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要求》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体检结束后,向社会公示体检结果。体检环节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五)考察
考察由市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考察的同时并对资格进行复核。考察采取调档审查、实地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并对考察对象报名时提供的身份证、学历、资格证等相关资料进行复核。对考察或资格复核不合格所空缺的岗位,不予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试用期一年。对群众举报的拟聘用人员,依照相关规定,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的岗位,不予递补。
(七)招聘岗位使用要求
此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五年内不允许调动。市人民医院所招聘的工作人员须在镇卫生院工作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回原应聘岗位工作。已被聘用的人员若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