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的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引进优秀教育人才,经研究,拟于2011年7月从大学毕业生和在岗代课教师中公开择优招聘35名教师到我县中小学任教。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和“凡进必考”的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统一考试,择优聘用。
二、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决定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洪梅
副组长:谢 筠
成 员:黄夏晓 成 松 康仁宝 刘继清 陈世忠 邱赣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黄夏晓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陈世忠、邱赣生同志兼任。招聘工作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县监察局负责监督。
三、招聘岗位与报考条件
(一)从应历届大学毕业生中招聘中小学教师
1、职业中专(2名):
(1)职位:模具专业教师1名;幼教专业教师1名(音乐、舞蹈类)
(2)条件:
1985年1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为1982年1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的毕业生,并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含2011年已通过教师资格审查、符合认定条件人员);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身体健康。
2、乡镇初中教师(16名):
(1)职位:语文教师2名;英语教师2名;物理教师3名;化学教师2名;生物教师1名;历史教师1名;地理教师1名;体育教师2名;音乐教师1名;美术教师1名
(2)条件:
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物理、化学教师岗位学历要求为专科及以上)、专业对口的毕业生,并具有初中以上教师资格证(含2011年已通过教师资格审查、符合认定条件人员);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身体健康。
3、乡镇小学教师(共7名):
(1)职位:语文教师2名;英语教师2名;体育教师1名;音乐教师1名;美术教师1名
(2)条件:
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的毕业生,并具有小学或以上教师资格证(含2011年已通过教师资格审查、符合认定条件人员);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身体健康。
(二)从全县在岗代课教师中择优聘用小学教师10名
条件:
2009年11月30日在册在岗的我县代课教师(以县教育局登记造册的人员为准),2009年9月1日以后在我县教学岗位见习的大学生除外;具有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并具备教师资格(含2011年已通过教师资格审查、符合认定条件人员)。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1年7月15日—7月19日
2、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人秘股
3、报名材料:
(1)身份证、报考条件中规定的学历、教师资格证(或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3张一寸近期免冠彩照。(2)大学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3)《崇义县从应历届大学毕业生中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崇义县从在岗代课教师中择优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五、资格审查
1、县教育局、人社局、县监察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查。
2、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如发现同时报考2个或2个以上岗位的,报名无效。
3、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各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职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职数。
4、资格审查通过后,发放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参加考试。
六、考试时间、考试办法及内容 7月30日笔试,7月31日面试
(一)从应历届大学毕业生中招聘中小学教师
1、笔试(总分100分):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本学科专业知识。考试时限120分钟。
2、面试(总分100分):据学科需要,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按招聘岗位的1:2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进行说课。
3、总成绩计算办法: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权重计算出考生总成绩。
(二)从全县在岗代课教师中择优聘用教师
1、笔试(总分100分)
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基础知识。考试时限120分钟。
2、代课期间的个人奖励分(总分5分)
代课期间获市委、市政府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以上表彰的个人荣誉称号的,加5分;获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县委、县政府表彰的个人荣誉称号的,加3分。
3、教龄分(不封顶)
在本县学校代课满5年以下的不加分;从第6年起至10年,每年计0.5分;从第11年起至20年,每年计1分;从第21年起,每年计1.5分。
教龄加分以直接从教为依据,教龄计分以满一周年为一年计分,计分年限至2011年8月31日。
4、总成绩计算方法由笔试成绩、代课期间的个人奖励分和教龄分组成。
七、政审和体检
根据考生笔试、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政审和体检对象,政审合格后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因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出现空缺岗位,按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按时参加体检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八、公示:对总成绩公示七天。
九、聘用
根据考生总成绩及政审和体检合格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若从应历届大学毕业生中招聘中小学教师总成绩最后一名并列,优先聘用笔试成绩高的;若从全县在岗代课教师中择优聘用教师总成绩最后一名并列,优先聘用教龄长的)。县教育局、人社局按规定程序报批后给予办理相关的人事聘用手续。
十、待遇
1、聘用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制,并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享受同类正式教职工同等待遇,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3、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其他
1、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2、咨 询 电 话:0797-3812339 3812036
监督投诉电话:0797—3812591 3823880
3、本方案的解释权归县教育局、人社局。
附:1、《崇义县从应历届大学毕业生中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
2、《崇义县从在岗代课教师中择优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可到崇义教育新网http://jxcyedu.com/Index.html下载)
崇义县教育局 崇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一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