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临淄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第二批)
根据我区教育教学实际需要,经区委、区政府同意,2011年临淄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44名。现将招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2、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 3、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24日以后出生);
4、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6、应聘人员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2009、2010年毕业的择业期内未就业和2011年应届未签定就业协议的临淄籍普通高校师范类(或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普通高校非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段学位的毕业生;(2)非临淄籍2011年应届未签定就业协议的普通高校师范类(或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段学位的毕业生,1101-1103岗位限临淄籍考生报考;(3)由我省和我市实施的,临淄籍或在临淄服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工作”等项目的高校毕业生。
定向和委培的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及有关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2011年淄博市临淄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招聘岗位表》。音乐类、体育类、美术类毕业生不可报名应聘岗位代码为0101-1001的招聘岗位,具体专业类别目录见附件2:《2011年淄博市临淄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允许报考专业类别目录》。
三、报名时间和方法
1、报名时间:7月24日-26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临淄区实验小学。请考生按照报名时间和地点进行报名,每人按要求限报一个岗位(专业),逾期将不再受理报名手续。
报名时考生须提供以下证件:报到证、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加分证件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提交近期免冠同底版正面 1寸彩色照片3张。考生报名审核通过后,填写《临淄区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并签订《临淄区 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考生提交的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对不按要求报名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
3、缴费: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考务费按每人每科40元收取,报名通过后在报名地点现场缴费。
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特困家庭、贫困家庭、低保家庭毕业生,免缴笔试考务费。应聘人员应携带区(县)民政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或区(县)民政局出具的特困(贫困)证明及特困(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于报名当天到报名地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4、资格审查通过并缴费后,考生于2011年8月1日凭本人身份证到淄博市临淄区教育局领取准考证。
5、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专业),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照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或核减的招聘计划作相应调整。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临淄区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
临淄户籍(生源)及在临淄区服务的基层就业项目人员按照以下办法进行加分: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由我市招募和选派的“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满2年(2009年以前招募和选派,其中我市的“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仅限2008年招募的人员)且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笔试成绩加10分;“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10分,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笔试成绩加6分。审核确认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要出具区(县)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还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于报名通过后在报名地点提交相关材料,经临淄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加分。加分证件必须真实并按时上交,否则不予加分。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采用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说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笔试采取统一时间,分类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为8月2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专业知识按招聘岗位(专业)分学科命题,考试内容为相关的专业知识。
报考A类岗位的考生只参加笔试,B类岗位除笔试外另加试专业技能测试。岗位类别详见附件1:《2011年淄博市临淄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招聘岗位表》。
笔试成绩按照公共基础知识占20%、专业知识占80%的比例计算。A类岗位的笔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B类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各招聘岗位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说课人员。对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说课。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说课,说课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说课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组织教学、把握教材、驾驭课堂、板书设计、语言表达等基本的教学素养和能力。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说课使用普通高中教材,专科毕业生说课用初中教材。
说课结束后,A类岗位按照综合成绩占40%、说课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B类岗位按照综合成绩占50%、说课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说课考务费每人70元。
应聘人员的笔试各科目成绩、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综合成绩、说课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并在临淄区教育局公布。
六、考核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专业)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员,并将结果在临淄区教育局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如报考同一岗位(专业)中出现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相同,按说课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如说课成绩相同,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如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按专业知识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如专业知识仍相同,则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对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和《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医院按收费标准实收。
考核根据招聘岗位(专业)的要求,可采取多种形式,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应回避及报名资格复审等全面情况,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
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对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对考核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临淄区教育局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按照招聘岗位和计划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单位。原则上招聘人员聘用到农村中小学任教。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享受所在单位的各项待遇。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它事宜
1、公示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临淄区教育局政工科报到,对弄虚作假或不能按时、按要求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2、为做好 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专门成立了由区纪检监察、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的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政工科。
咨询电话:0533-7182220 监督电话:0533-7229971 查询网站:临淄教育信息网 http://www.linziedu.net/
3、招聘工作由临淄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临淄区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区编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参与。
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本公告由临淄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2011年淄博市临淄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招聘岗位表
附件2:2011年淄博市临淄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允许报考专业类别目录
临淄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