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郊区201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6]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部分事业单位缺员状况和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党的领导,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0年11月29日至1998年11月29日期间出生)。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名称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7、“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招聘对象为:“参加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在我区服务,到2016年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在我市服务,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我市户籍的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
8、具有与岗位要求相一致的学历(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并有报到证)及专业,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阳泉市郊区201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名称表)。
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16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和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相关工作经历、在职、学历取得时间等有关资格条件均以2016年11月29日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程序
(一)报考岗位查询
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通过阳泉市人事考试网(www.kszx.yq.gov.cn)查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报名网址:http://www.kszx.yq.gov.cn/(阳泉市人事考试网)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9日9:00至12月3日17:00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材料
报考人员在2016年11月29日起登录阳泉市人事考试网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登记表》。包括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背景,jpg格式,20KB以下,宽约114像素,高约156像素,必须能够反映本人特征,否则无法通过审查)。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1-2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凡因报考信息填报不准导致资格初审未能通过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要求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到3︰1。若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的,要减少招聘计划,使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到3︰1,如招聘计划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考试。招聘的紧缺专业人才,经区公开招聘领导组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至2:1(1︰1进入面试)。面试时,凡形不成竞争的岗位,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
不达开考比例被取消的岗位,于2016年12月7日在原报名网站查询。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报考费用如数退还。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2016年11月30日9:00至12月5日19:00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于2016年12月13日起登录原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5、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入围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学历认证报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已婚人员须提供县区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已就业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并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区委组织部审核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服务单位出具证明,所在县区人社局审核盖章)。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条件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开始后,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入围资格,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