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吉林省四平市教师招聘注意事项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的视为无效。
2.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名称完全一致;毕业证书上的名称必须与所报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名称完全一致。
3.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与公告招聘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结果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学校,5年内不得报考四平市事业单位。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员对考生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考生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考生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4.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等材料。
5.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工作经历、职业(执业)、从业资格等所有条件的时间截止点均为2016年11月15日。到2016年11月15日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6.进入面试人员(含免笔试人员),面试时需要携带笔试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管,面试时间另行公告通知。
7.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