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长顺县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黔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黔南委办字〔2007〕24号)等文件精神,我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名,详见《长顺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本省户籍或生源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外省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11月17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11月18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对具有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5年11月18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条件符合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人社部发〔2013〕58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3.截止2016年11月18日仍实际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4.截止2016年11月18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6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以及黔南州人事考试中有不良诚信记录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2013年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的人员;
9.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10.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四、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简章在报名前7个工作日发布,招聘信息登录黔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gzqn.lss.gov.cn/)查询,详情登录长顺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gzcsx.gov.cn/)查询。符合招聘岗位所需条件的应聘人员可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作应聘登记,并提交报名所需材料。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一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费每人100元,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并缴纳报名费后予以确认。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8日至19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长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
2.报名要求
报名时,考生根据所报职位,按要求填写《长顺县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幼儿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还应加盖县级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二)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由审查人员签名并加盖招聘单位公章,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允许报考。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简章,如实并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等情况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报名及资格初审工作结束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应予以调整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调整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县招聘办商拟改报单位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职位。县招聘办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考试
(一)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总分为150分。笔试设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6年11月25日;
笔试准考证领取地点:长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
笔试时间:2016年11月26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将在《笔试准考证》中注明。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以上证件不齐全不能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