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城区招聘非在编幼儿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公开招聘非在编幼儿教师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参照《河北省企事业单位实施人事代理暂行规定》(冀人〔1999〕23号)和《石家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石人社字〔2011〕69号)有关规定,面向社会为我区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一批非在编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80人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幼教工作。
2、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
3、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及以上毕业,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或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4、栾城区户籍或栾城生源。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程序:
1、报名时间:8月11日—8月13日。
2、报名地点:区教育局。
3、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4张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蓝底)报名。
四、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
8月16日,带身份证到区教育局领取。
五、笔试和面试:
1、笔试:8月19日上午8:30—10: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内容为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学前卫生学、教育法律法规及幼儿教师岗位必备的应知应会基础知识等。依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
8月22日,在教育局公示入闱面试考生笔试成绩。
8月23日,领取面试通知单。
2、面试:8月24日上午7点,地点见面试通知单。面试包括说课与才艺展示两个环节,其中说课70分,才艺展示30分。面试人员按照幼儿课程自行准备三节课,由评委组长指定其中一节说课,说课不使用多媒体、可携带说课稿。说课时间不超过8分钟。才艺展示不超过5分钟。
六、综合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公布: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照招聘计划数确定体检和政审人选。
公布时间:8月24日。
七、体检:
8月26日在区人民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八、政审:
受到过党、政纪处分及行政处分的或刑事拘留以上处理的,不予聘用。
九、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间:
8月29日—9月4日
十、聘用及待遇:
1、基本工资:为我区最低工资标准(今年为1650元),随着我区最低工资标准相应调整并按月发放。
2、工龄津贴:每工作一年每月增加30元工龄津贴。工龄从办理人事代理手续之日算起,按虚年计算。
3、年终奖、绩效工资:年终奖标准为一个月的基本工资,年终考核结果合格等次以上发放;绩效工资为基本工资的20%,由用人单位按《考核办法》于每季度末发放。
4、社会保险: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相关问题的意见》(冀政函〔2014〕88号)的有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的非在编幼儿教师按企业职工有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5、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将随时取消资格。
咨询电话:88666030、88666029、88666023
举报电话:88666655
未尽事宜由区招聘非在编幼儿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本文由区招聘非在编幼儿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栾城区招聘非在编幼儿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