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充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渝人发〔2006〕44号)以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精神,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2017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此次公开招聘的岗位共81个。其中,北碚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77名(详见附件1)、北碚区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拟招聘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详见附件2)、北碚区法律事务中心拟招聘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详见附件2)、北碚区经济信息中心(节能监察中心)拟招聘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详见附件2)。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教育部直属高校2017年应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获得相应学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品学兼优,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16年11月10日)。
4.报考教委所属事业单位的(信息技术、现代教育技术、计算机岗位除外),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好的教师职业素养,大学期间必修课程成绩无不及格(即≥61分),身心健康;
报考兼善中学高中信息技术、江北中学高中现代教育技术、人民路小学蔡家校区小学信息技术、王朴中学校高中信息技术、重庆第四十八中学校高中计算机、金融工作办公室、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法律事务中心和经济信息中心(节能监察中心)岗位的,大学期间必修课程成绩平均分70分以上或获得校级二等以上专业奖学金或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
5.报考教委所属事业单位的,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在毕业时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报考教委所属事业单位的,普通话水平须为二级乙等以上(暂未取得普通话水平证书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在毕业时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其中,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7.自愿在北碚区事业单位服务5周年及以上。
8.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2。
9.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三)下列情形,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按照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一)报名地点:
到高校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
(1)北碚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
四川大学:2016年11月11日9:00
武汉大学:2016年11月13日9:00
华中师范大学:2016年11月15日9:00
陕西师范大学:2016年11月21日9:00
东北师范大学:2016年11月23日9:00
华东师范大学:2016年11月25日9:00
联系方式:北碚区教委023-68286362、18996337869
北碚区人力社保局023-68285089
(2)北碚区法律事务中心
四川大学:2016年11月11日9:00
联系方式:北碚区法制办023-68212708、13883523498
北碚区人力社保局023-68285089
(3)北碚区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
西南财经大学:2016年11月17日9:00-11:30
联系方式:北碚区财政局023-63170180、15922744429
北碚区人力社保局023-68285089
(4)北碚区经济信息中心(节能监察中心)
西南财经大学:2016年11月17日9:00-11:30
联系方式:北碚区发改委023-68862490、15730122591
北碚区人力社保局023-68285089
根据招聘工作进度,以上招聘时间和招聘计划如有调整,将提前在上述高校就业信息网和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请及时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