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梁河县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转为正式教师的批复》(梁政复〔2016〕190号)文件精神,经梁河县公开选调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公开选调县幼儿园、县民寄校紧缺教师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竞聘条件
(一)选调对象
仅限2012年考入的特岗(在岗)教师。
(二)竞聘条件
1.竞聘县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学历须为专科及以上;竞聘县民寄校教师岗位的,须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学历须为专科及以上;
2.竞聘的岗位,最高学历须为同学科专业;报考语文学科岗位的教师普通话水平须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3.报名时需提交原单位和选调单位校长签字的《梁河县县内公开选调教师审批表》(此表附后);
4.通过公开竞聘选调到的教师,由县编办和县人社局办理调动手续并按相关规定在新单位进行岗位聘用,其乡镇补贴按新单位教师给予办理,但其本人需在原单位工作到2017年1月31日。在其工资办理后的一年之内,对工作表现差的选调教师,由县人社局将其人事关系清退回原单位;
5.参选的每名教师,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选调岗位情况表
选调单位 |
岗位 |
岗位数量 |
备注 |
县幼儿园 |
体育 |
1 |
|
县民族寄宿制学校 |
语文 |
1 |
|
政治 |
1 |
| |
化学 |
1 |
|
三、选调方式
以《梁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教育局修订教师调动有关规定的批复》(梁政复﹝2013﹞130号)文件为依据,县级组织学校采取“说课+讲课+教学成绩+获奖情况=结果”的计分方式,总分设为100分,根据所需人数,按得分从高到低进行选调,总分相同时首先满足讲课成绩高的人员(讲课成绩相同时,报县领导小组决定)。具体分值设定如下:
1.说课占总分值的30%;
2.讲课占总分值的50%,由县选调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说课与讲课内容,提前一天通知考生);
3.教学成绩占总分值的15%,成绩为近4年的学年末成绩,以教科中心提供的为准(体育岗不需教学成绩);
4.获奖情况占总分值的5%,获乡级表彰每次加0.5分,获县级表彰每次加1分党委、获州级及以上表彰每次加2分,加满5分为止,超过部分不再加分。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时间:2016年11月4日
地点:县教育局政工股
报名所需材料: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相关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梁河县公开选调教师审批表》各1份。
(二)说课、讲课
时间:2016年11月11日(二个组同步进行)
地点:县幼儿园(体育岗)
县民族寄宿制学校(语文、政治、化学岗)
说课、讲课成绩以岗位为单位当场公布。
(三)结果公示及手续办理
1.选调结果将在教育局公示栏和梁河县教育信息网(http://www.dhlhedu.cn/)上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1月14日—18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3.公示期内举报属实的,取消当事人本次选调结果并追究其相关责任,本岗位往下一名递补。
监督举报电话:0692——6164415 6164707
梁河县教师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0月31日
附件:梁河县县内公开选调教师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