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双鸭山市教育局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公告(二○一二年 二号)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要求,结合我市事业单位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双鸭山市教育局所属高中(双鸭山市第一中学、双鸭山市第三十一中学、双鸭山市田家炳中学)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6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额
各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专业及数额详见《双鸭山市2012年公开招聘市教育局所属高中教师计划》。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双鸭山市第三十一中学、双鸭山市田家炳中学。
1、研究生学历岗位:1984年12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具有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
2、本科学历岗位:1987年12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所学专业应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相对应。具有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
(二)双鸭山市第一中学。1984年12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统招硕士研究生(本科阶段为当年应届一表分数线上录取),本科阶段和研究生阶段攻读专业应相同。具有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英语四级证书、计算机国家二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
报考以上岗位人员,如连续在双鸭山市教育局所属市区普通高中代课一年半以上的,经所在学校证明(需提供劳动合同及工资表,加盖学校公章并附校长签字),研究生学历岗位年龄可放宽至1982年12月1日(含)以后出生,本科生学历岗位年龄可放宽至1984年12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近三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一)报名方式。此次考试报名采取双鸭山市区现场报名和长春毕业生联合供需洽谈会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双鸭山市区现场报名。报名时应提交报名表一式一份以及有本人签字的《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一份(报名表及《承诺书》可在双鸭山市人才网下载,网址:http://www.sysrc.com.cn),提供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①身份证;②毕业证、学位证;③网上学历认证证明(带二维认证码表格);④各岗位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⑤2013年毕业生须提供院校证明。
(1)报名时间:2012年11月26日至27日8时至18时,午间不休息。
(2)报名地点:双鸭山市人才开发流动服务中心(双鸭山市尖山区五马路,新华书店西侧)。
2、供需洽谈会现场报名。考生可在12月1日长春举办的东北地区28所高师院校、东北师范大学2013届毕业生联合供需洽谈会现场进行报名。供需见面会前,双鸭山市委组织部、双鸭山市纪委监察局、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双鸭山市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双鸭山市公安局、双鸭山市教育局及各用人单位组成联合小组现场组织报名。
报名所需材料:①报名时现场填写《报名表》和《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各一份;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各岗位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④2013年毕业生须提供院校证明。
(二)报名费用。笔试费用300元,技能考试费用200元,面试费用200元,其中2013年毕业生笔试、技能考试、面试各项费用均为100元;体检费用以医院实际发生费用收取。
(三)准考证领取时间。
1、双鸭山市区现场报名的考生于2012年11月28日,到双鸭山市人才开发流动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
2、供需洽谈会现场报名的考生,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四)笔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2、考试地点:长春市,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其他事项。
1、《双鸭山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二○一二年一号)中的各招聘岗位可继续报名,且考试各项工作流程与本方案合并进行。在双鸭山市区报考的考生,需自费到长春参加考试。
2、考生通过考试被聘用后,须于2013年12月31日前自行取得高中教师资格,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若因教师资格主管部门2013年未进行此项认定,则顺延至教师资格主管部门进行此项认定考试为止。
3、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应聘岗位的资格要求报名,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应聘人员应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
4、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5倍的,视情况缩减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研究生学历岗位不受报考比例限制。
五、招考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为各学科现行高中课改教材,参照高考程度进行命题。语文、数学、外语学科满分150分,其他学科满分100分。
(二)技能考试。报考音乐、体育学科考生须参加技能考试,满分100分,具体内容另行通知。报考这两个学科考生的笔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与技能考试成绩之和,笔试成绩和技能考试成绩各占50%权重。
(三)面试。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增加面试人选数量。面试内容侧重测试考生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人选。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权重。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优先选择面试成绩高分者。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有关要求进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依据各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重新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五)公示和试用期。体检和考察合格后,确定各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各用人单位负责分配工作岗位。同时,执行试用期制,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受聘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考核,并出具书面考核意见,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为其办理聘用手续。考核合格的考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且试用期间教师资格主管部门未进行此项认定,顺延试用期至教师资格主管部门进行此项认定考试为止。被聘用的教师须服从教育部门分配。考核不合格的不予正式聘用。
联系电话:0469---4629935、4629807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双鸭山市2012年公开招聘市教育局所属高中教师计划.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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