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业余体育学校2016年招录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单位名称和岗位数量
佛山市三水区业余体育学校招录2名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
2.廉洁奉公,品行端正,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基础理论扎实,工作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与组织协调能力;
4.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工作经历、能力与学历要求;
5.身体健康。
(二)具体条件见下表:
三水区业余体育学校2016年招录工作人员一览表
岗位 |
人数 |
学历 |
专 业 |
其它资格条件 |
体操教练员 |
1 |
本科 |
不限 |
曾取得体操项目省级或以上赛事前三名,35周岁以下,适宜女性。 |
篮球教练员 |
1 |
本科 |
不限 |
曾取得篮球省级或以上赛事前三名,35周岁以下。 |
说明:1.招聘对象为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2.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接受报名的第一天;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采取现场报名形式。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8日--14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佛山市三水区业余体育学校办公室(三水区西南街道文锋西路15号),电话:0757-87726530。
报名者须提供材料如下:
报考者按照招考条件和要求,填写《三水区业余体育学校招录工作人员报名表》,持本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及近期1寸彩照4张。
招考单位对考生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条件的初审(审查后原件退回),经初审合格的考生,发放准考证。考生在进行面试前,由三水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对拟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从报考该职位且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面试对象。
四、考试的科目、方法和时间、地点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试教。笔试内容包括相关专业技术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合格分数为60分,笔试合格的方可进入面试,从笔试合格的考生当中按招考人数和面试、试教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试教对象,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试教对象。
笔试、面试和试教为百分制,综合总成绩按4:3:3例合成,综合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总成绩及排名在区编办和区委宣传部(区文体旅游局)网站公布。
笔试、面试和试教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区业余体育学校组织。体检标准按照粤人社发〔2010〕382号文件规定执行。区人民医院定为体检单位。体检对象从总成绩合格者中依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不合格的,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由区业余体育学校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程序及要求按照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件规定执行。
七、公示
根据报考者的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工作人员,在区编办、区委宣传部(文体旅游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通过上述程序合格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中共佛山市三水区委宣传部(区旅游文体办)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