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4〕25号)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文件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初中教师12名、小学教师48名、县幼儿园教师4名、特教中心教师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初中、小学、幼儿园、特教中心教师68名,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冕宁县2016年12月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见《一览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报考者须为2016年10月28日及以前毕业,《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日期均须在10月28日及以前。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习形式”、“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三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相符(即三栏内容应同时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4、在企业、私立学校工作的报考者(含特岗教师),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材料。
5、报考者的资格、条件等要求(含年龄、学历、教师证等),计算时间截止2016年10月28日。
6、符合招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未满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参公人员)招录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仍在禁考期内的。
7、现役军人。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在冕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冕宁县教育局负责报考条件和资格的审查工作。网络报名时间为2016年10月28日至11月2日,报名入口:http://bm.e21cn.com。报名及资格初审等事项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和《一览表》,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发现同时报考其他县市的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为10KB-30KB的考生本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必须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不得进行任何修饰。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者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和考核时使用。
3、资格初审。冕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冕宁县教育局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材料,对照岗位报考条件,在报考者报名后提出审查意见,资格初审工作于11月3日24:00结束。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照片。
网络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须经资格初审、面试资格复审、考核政审中的资格复核和聘任时县人社部门的资格确认等环节,在整个招聘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二)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16年10月28日至11月4日24:00时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进入面试的人员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笔试报名缴费人数与岗位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需调整的,由冕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进行。有关情况于2016年11月11日在冕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mn.lsz.gov.cn)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