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者,于2016年11月28日至12月2日前登录http://bm.e21cn.com,按网站提示输入报名时的姓名、身份证号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同时留下准确的联系电话,未留、留错或联系不畅的后果自负),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在未完成整个招聘时须妥善保管准考证)。
(四)成绩及有关招聘信息公布方式
《教育公共基础》的笔试成绩(原始成绩)于2016年12月22日由报考者自行在http://bm.e21cn.com上查询。
公告发布、补充公告、调整公告、成绩排名、资格复审、面试、考试总成绩、体检等信息均在冕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mn.lsz.gov.cn)上发布、公示、通知。报考者应及时、主动的到冕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mn.lsz.gov.cn)上了解招聘信息及招聘进程或向冕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冕宁县教育局咨询,因未及时查询相关招聘信息造成损失的,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四、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各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所占比例以及面试成绩所占比例详见《一览表》。
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 +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内容请参阅《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川人社发〔2012〕145号)所列的知识内容。卷面满分100分。
教育公共基础科目笔试时间为2016年12月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教育公共基础科目笔试,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由于阅卷工作是采用计算机阅卷,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
2. 政策性加分
凡符合下列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6年12月1日—12月2日携带有关材料到冕宁县人社局进行审核加分。逾期未交或在冕宁县人社局规定时间内未补齐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责任自负。
(1)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2)参加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
(3)国家和省“三支一扶”计划的志愿者服务人员,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
(4)“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 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社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通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已被转聘为正式教师的不再享受该项加分政策)。
(5)2007年以来全省从高校毕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并与县(市、区)人事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在村(社区)任职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每工作满一周年,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非年度考核优秀)另加3分。
以上加分项目可累计计算,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相同类型的加分只计算最高项。凡享受加分政策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不再享受该项加分政策。曾任公职人员,加分须提供录(聘)用时未享受加分的证明(证明由组织人事部门开具)。加分须提供以下材料:
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人员须提供:1.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2.专科及以上毕业证;3.《优秀士兵证》和有关奖励证书(证章);4. 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5.准考证。
服务基层项目加分人员须提供:1.服务地所在县(区)以上项目主管部门(组织部、教育局、人社局、团委)出具的服务期限证明;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3.协议书或服务证;4.年度考核登记表;5.县区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优表彰的证书或文件;6.准考证。
以上材料是证件的审原件收复印件,开具的证明材料收原件。
(二)面试
1.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2.报考幼儿教师、特殊教育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说课和能力测试方式进行,说课占50%,能力测试占50%,满分100分。
3.根据每个岗位的招聘人数,按笔试折合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同一岗位中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如出现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该岗位进入资格复审的教育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教育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教育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为:我县本次实际参加教育公共科目笔试平均分的70%)。
入围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
(1)《报考信息表》2份(在http://bm.e21cn.com网上自行打印,报名时上传的照片须在表上清晰完整显示);
(2)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2002年以后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份;
(5)与报考条件相符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笔试《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请考生保管好笔试《准考证》)。
(7)曾经在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就业后辞职(聘)的考生,还必须现场出具原工作单位主管部门下发的书面辞职(聘)文件(或解聘文件),时间为报名之前,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提供证明材料不齐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报考者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该岗位公布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同一岗位中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并列,一并进入面试)。
3、逾期未报名参加面试的报考者,取消其资格。
4、面试时间及地点等:面试时间、地点、领取面通知书等另行通知。
5、面试工作结束后,面试成绩、岗位排名及拟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3日内在冕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mn.lsz.gov.cn)公布。
五、体检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同一岗位中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面试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不含加分),若再次并列的则再加试面试一次)。
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体检人员名单另行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考核
由冕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冕宁县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冕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冕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mn.lsz.gov.cn)和冕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冕宁县教育局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报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冕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