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格县公开临聘
政府购买服务村级幼教点辅导员公告
因教育发展需要,根据凉府发[2016]25号文件精神,普格县面向社会公开临聘政府购买服务村级幼教点辅导员97名,辅导员在相关行政村(自然村)幼儿教学点从事普通话辅导、行为习惯养成、知识启蒙教育。
· 临聘原则
(一)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分类管理的原则;
(二)坚持按综合评分,以建档立卡贫困户、户籍、专业、教师资格、学历、普通话水平等级、性别依次优先临聘的原则;
(三)就地就近原则。
二、临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临聘的对象和范围
详细情况见附件《普格县2016年秋季“一村一幼”村级幼教点临聘辅导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犯罪记录。
2、高中及以上学历。红莫日达、马洪、洛甘、哈力洛、祝联、月吾、菜子、耶底、特兹、甘天地、洛乌沟、辉隆12个乡在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临聘人员不够的情况下,学历条件可放宽到初中学历。
3、身体健康,体检、HIV、尿检合格,能正常履行临聘岗位职责。
4、普格县户籍(夫妻双方一方户籍在普格或一方在普格工作的公职人员的家属不受户籍限制)。
5、年龄要求:
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1998年10月8日以前和1981年10月7日以后出生)。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治安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已经聘用为我县“一村一幼”的辅导员。
三、劳务报酬待遇
(一)本次临时聘用的辅导员其性质为非全日制用工(钟点工)。
(二)临聘辅导员自上岗之日起,每人每月给予2000元的劳务报酬。
四、临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本次采取现场报名。在县人社局和教科知局指导下,由乡(镇)、村、中心校组织实施。
2、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3日12:30至18:00。
3、报名地点:普格县附城小学
4、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户口簿、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以上为必备证件,审原件收复印件)、2寸免冠彩照1张。具备几个毕业证的,可同时提供最高学历和相应专业学历的毕业证。
(2)已取得《教师资格证》和省语委、州语委颁发《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的还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未提供的视为未能取得相应证书。
(3)夫妻一方户籍在普格县的,需出具结婚证及夫妻一方的户口薄;
(4)建档立卡贫困户需提供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材料。
报名者提供的以上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临聘资格,造成的后果自负。
(二)确定拟聘人选
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并现场确认是否同意调配,如同意调配后放弃岗位,一年内不得再报考我县“一村一幼”临聘辅导员。根据设岗岗位,按照各自岗位报名人员相应的综合评分(报考者各项条件相应得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拟聘人选。具体方法如下:
1、户籍条件(30分)。优先顺序依次为本村、本乡、本县。户籍所在地均以户口薄为准。户籍在县城的,都视为普基镇的城镇居民户。(评分标准:本村30分;本乡20分;本县为10分)
2、专业条件(15分)。优先顺序依次为幼儿(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类专业、其他专业。(评分标准:幼儿(学前)教育专业15分;师范类专业10分、其他专业7分、高中学历的5分)
3、教师资格条件(10分)。优先顺序依次为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其他教师资格证书。(评分标准:幼儿教师资格证书10分、其他教师资格证书5分、无教师资格证书不得分。)
4、学历条件(15分)。优先顺序依次为普通全日制本科、其它本科、普通全日制专科、其它专科、三年制中专、高中。(评分标准:普通全日制本科15分、其他本科13分;普通全日制专科11分、其他专科9分;三年制中专7分、一年制中专和高中5分)
5、普通话水平要求(25分)。评分标准:二级甲等及以上25分、二级乙等20分、三级甲等15分、三级乙等及以下10分。无普通话等级证不得分。未取得普通话等级证人员应在应聘后一年内取得。
6、性别条件(5分)。评分标准为女性5分,男性不得分。
7、建档立卡贫困户(15分)。“精准扶贫”工作中,列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加15分。
若综合得分并列,则依次比较建档立卡贫困户、户籍、专业、教师资格、学历、普通话等级、性别;若再次相同则年龄小者优先。
若出现岗位无人报名或岗位出现空缺的情况,则在同意调配人员中,按上述办法进行综合评分,确定体检人员。
本次临聘采用现场评分。评分结束后,报名人员须在评分表上签字确认。
(三)体检
1、体检(尿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1. 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时间:2016年10月14日(上午8:30在教科知局集中)
体检地点:普格县人民医院
体检人员自带近期免冠2寸照片一张,空腹参加体检。
3、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到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弃权出现的空缺可依次递补。
4、复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
对拟临聘用人员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若有异议,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一经核实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五)岗前培训及上岗
聘用人员须参加州、县统一安排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方能上岗,未经岗前培训人员不得聘用。(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五、纪律与监督
报考者须如实提供相关证件,真实、准确、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招考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肃招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如有违纪违规,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举报电话:0834-4773820本公告由普格县教育和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普格县人社局 0834-4773007
普格县教科知局 0834-4775095
监督电话:普格县纪委监察局 0834-4773820
附件:《普格县2016年秋季 “一村一幼”村级幼教点临聘辅导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普格县公开临聘
政府购买服务村级幼教点辅导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10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