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核时间及地点
审核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6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双休日不受理。
提交资格复核材料地点:泉州市新华北路16号鲤城区教育局(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到四楼人事股,其他学科到二楼档案室)。
二、需要提交的资格复核材料
1.打印网络报名时提交的《2012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一份,并在“应聘者电子签名”一栏手写签名。
2.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012年应届毕业生如果尚未发放毕业证书、报到证、资格证的,先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和所在学校的证明,最迟必须在体检前提交所有证件原件,否则视同为资格材料复核不合格。
3.在职教师提交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全日制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本人在职任教证明及批准同意报考的证明。省级、市级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提供培训合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4.在职教师和非应届毕业生如果通过面试拟进入体检环节,必须在体检前提交户籍所在地公安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经复核不具备报考条件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复核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以高低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核对象。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2012年鲤城区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核对象名单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201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