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安排:
时间:2016年10月19日9:30-10:00(宣讲)
10:00-17:00(面试)
地点:陕西师范大学新勇中心【西】302(宣讲)
新勇中心【西】311(面试)
新勇中心【西】312(面试)
二、单位简介:
为进一步深化我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保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基本素质,优化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人事部令第6号、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和国办发〔2007〕3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引进高中专业教师30名,为确保引进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本次引进工作在碧江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碧江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招聘办”)牵头,区直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实施。“区招聘办”设在碧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引进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引进的原则。
四、引进人数
本次计划引进高中专业教师30名,其中:铜仁市第二中学15名,铜仁市第十五中学15名。具体引进单位、职位详见《铜仁市碧江区2017年引进高中专业教师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
五、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毕业的免费师范本科生(含2017届毕业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引进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10月17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7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10月17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拟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应聘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3、在各类招录(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
6、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六、引进程序及办法
此次引进高中专业教师工作按照发布引进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试(面试评审)、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本次引进高中专业教师相关工作信息均在“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政府网”(www.trgov.gov.cn)和“铜仁市碧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trsrzs.gov.cn)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若因考生未阅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二)引进报名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
1、本次高中专业教师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分别设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三个报名点。具体如下:
(1)华中师范大学
报名评审时间:2016年10月17日 9:30—17:00
地 点: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
(2)陕西师范大学
报名评审时间:2016年10月19日 9:30—17:00
地 点:陕西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
(3)西南大学
报名评审时间:2016年10月20日 9:30—17:00
2016年10月21日 9:30—11:30
地 点: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
2、报名(资格审查)要求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报考人员需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17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硕士研究生及往届本科免费师范生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3、本次引进职位各报名评审点的引进计划数,为总引进计划数依次减去前面各报名评审点已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人数后的剩余职位数。在前一报名点引进工作完成后,公告剩余职位情况,如在前一个引进报名点职位已招满的,该职位不再到下一个引进报名点进行报名。
(三)考试(面试评审)
本次引进工作由“区招聘办”组织实施,考试采取面试评审方式进行,面试评审成绩采取百分制,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面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本次引进高中专业教师职位不设报名开考比例,根据报名情况即时进行面试评审。
(四)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在本引进点面试评审结束后,将从高于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并根据引进计划数与应聘考生数1:1的比例确定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员(如末尾出现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员)。2017年应届毕业生,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由考生自备;往届毕业生,签订《聘用就业协议书》。
签订就业意向协议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签定就业意向协议和《聘用就业协议书》的人员即为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区招聘办”统一组织,体检参照贵州省2016年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标准及程序进行,体检医院在区(县)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区招聘办”统一组织进行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走访、座谈、与被考察对象交流等方式,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政治素质、学历、现实表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等情况。
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察为不合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违纪违法行为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不能按时提供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等)的;
4、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或不符合引进对象及条件的;
5、截止2017年8月31日未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个人学籍档案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等资料的;
6、经“区招聘办”研究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七)公示及聘用:
经面试评审、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对其按程序进行公示。经公示结束后无影响其聘用者,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的规定,由聘用单位填报《聘用审批表》(一式四份),并附聘用相关材料经主管部门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按程序报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由聘用单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纪律监督:
本次引进高中专业教师工作严格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引进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纪违规行为。如有违纪违规情况发生,考生违反引进规定和纪律的,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处理,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八、有关事宜:
(一)引进人员应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聘用合同由碧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证后生效。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相关程序解除聘用关系。
(二)在本次人才引进过程中,任一环节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合引进方案及职位要求或者考生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的,即取消应聘资格(聘用资格),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不予顺延递补。
(三)本方案由碧江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碧江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56-5235716(区人社局)
0856-5420838(区教育局)
铜仁市第二中学教务处:0856-5280847 曾老师 陈老师
铜仁市第二中学办公室:0856-5283857 代老师 冉老师
铜仁市第二中学张老师手机:13595607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