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阡县事业单位(含乡镇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关于做好2016年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6〕217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铜人社通〔2014〕125号)等文件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7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县委组织部部长任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石阡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日常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工作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全程接受监督,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
本次事业单位(含乡镇事业单位)2016年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27名(县直事业单位50人、乡镇事业单位177人)。其中:教育类人员72名,卫生类人员41名,综合类人员114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详见《石阡县事业单位(含乡镇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艰苦边远乡(镇)部分职位放宽到中专(中师、普师、中职、高中、职高、技校)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2、选聘在本县服务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四类人员(以下简称“四项目人员”)。
3、本县村、居(社区)担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以下简称“村干部”);
4、本县生源或本县户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部队所在地为石阡县的随军家属。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报考年龄: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5月29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29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和符合报名条件的“村干部”,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6年5月29日以后出生);
4、面向“四项目人员”招聘的职位,限截止2016年5月29日在本县服务满一届(2年)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5、面向“村干部”招聘的职位,限2016年5月29日前在本县村、居委会(农村社区)任“村干部”(“四项目人员”除外)满1届(3年)的村支书、副支书、主任、副主任且至今仍在任的符合招聘职位条件的人员,报考学历放宽到中专(技校、职高、高中)及以上;
6、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的职位,面向石阡户籍或生源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限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生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
7、面向“随军家属”招聘的职位,限2016年5月29日仍在石阡县服役的军队干部家属;
8、报考艰苦边远乡(镇)卫生院、幼儿教师职位的,限本县户籍或本县生源的人员报考;
9、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10、具有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和截止2016年5月29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4、在各级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5、我县在职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
6、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五、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相关信息分别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石阡新闻网、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开发布。
(一)石阡县人民政府网:www.shiqian.gov.cn
(二)石阡新闻网:www.sqxw.gov.cn
(三)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sqxrsj.gov.cn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招聘职位及条件要求,选择符合本人报考的职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职位)。报名前须在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石阡县事业单位(含乡镇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如实填写、打印,送报名现场审核。报名现场不提供报名表(空表)。
考生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因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考生本人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29日至5月31日,共3天。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就业大厅
4、资格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招聘职位所需其他条件相关的证明、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县外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中、小学教师持当地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当地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报考“四项目人员”职位考生须持服务证或服务单位及服务地引导办(项目办)同意报考证明;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须持退伍证、毕业证;报考定向招聘随军家属职位的,先到县人民武装部审核签暑意见,再持结婚证、户口簿、毕业证报名;报考乡镇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的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必须连续任职满1届以上且仍在职,考生须持任职文件或当选证书、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签字盖章的(证实其担任“村支两委”职务的经历)证明材料。资格初审通过,由审查人签名确认。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方案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5、报名交费:报名人员持初审合格的《石阡县事业单位(含乡镇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和资格审查合格的资料到“缴费处”缴纳100元考试考务费后,才视为报名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