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侗族自治县2016年“山村幼儿园”幼教志愿者招募启事
为了促进我县农村儿童早期发展事业,根据《铜仁市提质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铜府办发﹝2016〕37号)文件精神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屏侗族自治县山村幼儿园提质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玉府办发﹝2016〕91号)文件要求,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实施“山村幼儿园提质升级”逐年全覆盖工程,启动2016年山村幼教志愿者招募工作。现拟面向社会招募147名山村幼儿园幼教志愿者(含2015年已招募并考核合格且有续签意向的山村幼教志愿者),为我县农村3—5岁幼儿提供教育服务。具体招聘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热爱幼儿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能吃苦耐劳,克服困难开展工作。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走教的工作方式。
(四)学习能力强,有亲和力和表达能力,经培训后可掌握工作技能,并根据教学实际进行创新。
(五)能讲流利的普通话。
(六)幼师、学前教育专业学历在中专以上(含中专);音乐、美术专业学历在大专以上(含大专)。
(八)本人以及直系亲属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九)女性、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方法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含才艺展示)、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6年8月3日至8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团县委办公室(行政大楼后六楼)
(三)报名时所需要求和材料。
考生必须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续签人员需提供材料:
2015年度考核合格的志愿者须提交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提供的幼儿教师体检合格证明(报名前自行到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
2.新报名人员需提供材料
①玉屏侗族自治县“山村幼儿园”幼教志愿者报名表(见附件);
②本人简历;
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还未拿到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就业推荐表);
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⑥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
三、面试
(一)2016年8月8日到县教育局教育股办公室领取准考证(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二)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8月9日
地点:玉屏侗族自治县印山民族小学
(三)面试内容:现场问答和才艺展示(8分钟/人)
四、体检
(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体检地点: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三)体检人员: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五、聘用
体检合格后,聘用147名(含2015年已招募并考核合格且在规定时间内到团县委办公室报到的山村幼教志愿者)山村幼教志愿者。
聘用幼儿园:2015年度考核合格的志愿者由县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配,新招志愿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实行选岗,并由教育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由教育局统一管理。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工作职责及待遇
(一)被聘用的幼教志愿者在全县实施的“山村幼儿园”为其3—5岁儿童提供幼儿教育服务。
(二)项目实施期间,对聘用人员实行一年一聘制度,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根据双方自愿续签服务协议。
(三)聘用期内,每人每月生活补贴1500元(含工伤保险费),交通补贴500元。
(四)服务期满一年以上,经教育部门根据《玉屏侗族
自治县山村幼儿园考核方案及细则(试行)》评估,结合工作期间工作态度及能力,考核合格的幼教志愿者,根据考核等次在公办幼儿教师招考录用中享受总分加分的待遇(总分85分以上为优秀加3分,76-85分为良好加2.5分,60-75分为合格加2分,60分及以下为不合格0分),考核累计均值不合格者待服务期满后不得享有“在公办幼儿教师招考录用中享受加分的待遇和在市内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中与西部志愿者同等待遇。”在市内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中与“西部计划”志愿者享受同等待遇。
七、其他
(一)2015年已招募并考核合格的山村幼教志愿者,有续签聘用协议意向的需在报名时间内到团县委办公室进行报名登记,无需再参加面试,待体检合格后签订续签合同,逾期不做登记的视为放弃续签。
(二)聘用期内,请假一个月以上者(含法定假),停发所有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费用,请假一个月以内的按实际请假天数扣发,一天扣发100元;请假超出两个月的当年不予考核。
八、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规定。
附近:幼教志愿者报名表.doc
共青团玉屏侗族自治县委员会
玉屏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1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