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面向全国选聘教研员公告
为全面落实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战略部署,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研员队伍,充分发挥教研机构的“研究、指导、服务”功能,全面提升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顺德区成立了教学研究中心,现决定面向全国(含本区,下同)选聘该中心教研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顺德区教育实际,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统筹协调,整体融合,形成合力。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并逐步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及注重实效的教研员管理机制。
二、选聘职位
顺德区教育发展中心(顺德区教学研究中心)高中教研员职位8名,初中、小学教研员职位7名,合计15名,具体见下表:
学科 |
选聘职位及人数 | ||
高中 |
初中 |
小学 | |
语文 |
1 |
-- |
-- |
数学 |
-- |
1 |
1 |
英语 |
2 |
1 |
-- |
物理 |
1 |
-- |
-- |
化学 |
1 |
1 |
-- |
生物 |
-- |
1 |
-- |
政治 |
1 |
1 |
-- |
历史 |
1 |
-- |
-- |
地理 |
-- |
1 |
-- |
美术 |
1 |
-- |
-- |
三、选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和改革创新精神;团结协作,身心健康。
(二)本科学历或以上,且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从事对应专业教育教学工作8年以上,至少有3个教学循环经历(小学至少有3个教学小循环经历)。熟悉教研业务,具有科组长、教研员、教研或教学正副主任等任职(工作)经历。
(三)原则上按照应聘者工作所在学段参与对应学科选聘,但高中应聘者可以参与初中、小学对应学科选聘,初中应聘者可以参与小学对应学科选聘。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和创新能力,具有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能独立撰写教学调研报告。
(五)原则上男性年龄在45岁以下(1971年9月1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40岁以下(1976年9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男性年龄最高不能超过50周岁(1966年9月1日后出生),女性年龄最高不能超过45周岁(1971年9月1日后出生)。
(六)获得以下荣誉之一:
在教育教学领域取得突出业绩的省部级劳动模范,省教育系统名教师、优秀教师,中小学特级教师,地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教师、优秀教师等。
在教育教学领域取得杰出成就的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国家级教学名师、全国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等优先考虑。
(七)教育教学业绩显著。
1.个人教育教学业绩显著,在当地所在市具有较大的影响力,享有较高的威望;近5年所带班级(教研员为所指导学科)学生成绩优异。
2.近5年应聘者所主持的教科研成果,获得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教育学会等部门奖励。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10月30日。在报名期限内,应聘者可到顺德区教育发展中心现场报名,或通过邮寄的方式递交报名材料,并同时发送材料的电子版(电子扫描件等)。通过邮寄方式(报名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报名的,须致电顺德区教育发展中心确认。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现场报名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
报名或邮寄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大门路1号顺德区教育发展中心;
联系方式:欧阳老师,尹老师,22330987、22330962;
邮 编:528333;
邮 箱:2386917473@qq.com。
2.提交报名材料:应聘者对照资格条件,提交个人信息材料。
(1)本人签名的《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面向全国选聘教研员报名表》一式一份;
(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复印件各1份;
(3)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和可提供的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
(4)本人近期大一寸免冠照片2张。
以上材料的第(2)、(3)项材料,在面试阶段须查验原件。
3.资格审查:顺德区教育发展中心对应聘者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二)考察。
顺德区教育局联合顺德区教育发展中心共同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设定考察成绩合格分数线,由顺德区教育局成立教研员选聘委员会,采用面试答辩、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具体考察方案和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考察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与选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
(四)公示。
顺德区教育局将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分别在顺德区教育局和顺德区委组织部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顺德区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顺德区教育发展中心与聘用人才签订为期5年的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任期内。
五、政策待遇
(一)本次选聘引进(指区外引进)的人才,经顺德区认定或评定为顺德区高层次人才的,发给德才卡,享受顺德区高层人才相应待遇。
(二)优先提供高层次人才学术交流、出国(境)学习考察机会,在教科研、著书立说、工作室建设等方面享受经费资助,并给予适当的政策倾斜,为引进的人才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和工作环境。
六、有关要求
(一) 引进的顺德区高层次人才,除了与顺德区教育发展中心签订聘用合同,还须与顺德区教育局签订服务协议,明确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二)引进的顺德区高层次人才有违法违规行为或弄虚作假骗取优惠政策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其享受相关优惠待遇。
七、其他
本文有关条件中凡冠有“以上”、“以下”等字眼的,均含本数量或本级。
本公告由顺德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
2016年9月30日
附件: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面向全国选聘教研员报名表.doc
附件:顺德区教育发展中心(顺德区教学研究中心)简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