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镇县2016年高中招聘教师面试公告
根据天镇县委、县政府的安排,从2016年8月25日至9月2日县科技教育局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我县高中招聘教师进行了报名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共133人。按照招聘程序,拟于近期对所报名的学生进行面试,面试合格后聘用。为做好面试环节工作,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16年9月24日。
面试地点:第三小学(原东南校)
二、面试对象
在天镇县科技教育局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133名应往届毕业研究生。
三、面试形式及内容
面试采取面试和讲课形式,讲课内容为2015-2016学年度高一人教版(必修一)现行教材。备课时间为60分钟,讲课时间为10-20分钟。
四、计分办法
本次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60分为合格,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聘用。面试成绩按评委有效人数取平均分计算。评分标准:1、专业技能(70分);教学目标及重点、难点(10分),考察目标符合课程标准要求,与学生心理特征和认知水平相适应;突出重点,难点准确。‚教学方法与资源的整合(25分),考察方法能“以生为本”,符合新的教学理念,不仅能正确处理教材的编写意图,且能根据实际恰当融合其它资源;创造性地使用教材,具有合理性。ƒ教学特色及教学指导(35分),讲授内容条理清晰,深入浅出,通俗易懂;重点突出、规范;指导有针对性;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并具有启发性。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教学风格独特,课堂气氛活跃,教学效果突出。2、专业知识(20分);教材的驾驭能力,考察教材吃得透,用得活;所授内容体现了应有的深度、广度,各教学环节用时设计合理,按时完成教学任务,预设目标达成度高。3、仪表语言(10分);师貌、师态,考察普通话发音准确,语言节奏感强,表述流畅。教态大方自然;有亲和力,气质好;情绪饱满、热情,具有感染力。
五、面试分组及人员安排
面试将考生分为六组
语文组(含地理、历史共计19人)评委5人;
数学组(19人)评委5人;
英语组(21人)评委5人;
物理组(16人)评委5人;
化学组(40人)评委5人;
生物组(18人)评委5人;
六、面试程序
面试程序为报到、抽签、备课、讲课。
(一)考生携带身份证准时报到。
(二)抽讲课顺序:
讲课顺序抽签决定,考生在报到后抽取讲课顺序,随后在等待室等候。
(三)备课:备课时间为60分钟,在规定时间内、在规定备课纸上写出详细、规范的教案。讲课内容为高一年级人教版(必修一)课本和教辅用书,备课时只准将教材、教参及必备的教学用具(自备)带入备课室。
(四)讲课: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讲课室讲课,禁止做自我介绍,黑板上只准填写讲课顺序号,讲课时间为10-20分钟。讲课时采用粉笔板书,不使用多媒体教学辅助设备,讲课结束后将所讲教案交评委,评委分别在每名考生的评分表上打分签字后密封。
(五)登分:各组面试结束后,由领导组成员现场登分,签字后公示。
(六)录用: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录用对象。如出现分数并列情况,按总分排列。若总分并列,依次按师范类、本科院校(依次按A类、B类、C类、自考)、专业对口优先录取。
七、面试工作流程
2016年9月24日
7:00所有工作人员及评委到位
7:10面试考生报到抽签
7:20考生按照顺序依次进入备课室备课
8:30面试开始
面试结束,现场登分,公示所有成绩,入围者体检合格后公示录用名单。
八、考场设置及工作人员职责
(一)抽签、等待室
设2个抽签、等待室,工作人员2名。
工作人员职责:
1、审核考生身份证;
2、维持室内秩序,检查考生所带资料,指引考生到指定位置等待;
3、按照编号告知考生准时到备课室抽签;
4、维持考生抽签秩序,确定考生编号,确保编号和考生信息无误。
5、负责等待室的布置工作,包括安装屏蔽设备、张贴标志等工作。
(二)备课室
设2个备课室,工作人员2名。
工作人员职责:
1、负责本室的布置工作,包括安装屏蔽设备、张贴标志等工作。
2、指引考生到指定位置备课,负责发放备课教案纸,提醒考生教案上只写编号,不可填写表明本人身份的有关信息,一经发现按作弊论处。
3、按照编号告知考生准时到讲课室讲课。
(三)讲课室
共设6个讲课室,每个讲课室设评委5人,考生讲课实行全程监控,监控影像保存半年。
(四)考务室
设1个考务室,内设电脑、打印机各1台,供成绩汇总、工作人员领取考务用品等。
(五)监督检查
共设监督检查人员2人,负责入场、抽签、备课等、讲课等所有环节的监督工作。
(六)生活保卫
共设生活保卫1人。
职责:负责考点的封闭管理工作;负责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处理应急事件的发生。
九、考生纪律
1、考生要严格遵守面试工作纪律,按规定程序面试,维护好考点秩序,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点,不得携带与讲课无关的任何书籍、纸张等物品进入考点。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凡将以上物品带入面试考点的,一经发现,按作弊论处。
2、面试考生应按规定时间报到,凡不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面试。
3、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准时入场,如迟到不得入场,视为自动放弃。
4、考生面试时,不得报姓名,不表白与个人身份有关的信息,如有违纪,当场取消面试资格。
5、考生在教案上只可注明编号,严禁填写个人的任何信息,一经发现,按作弊论处。
6、考生在考点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意走动,应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7、考生不允许将面试试题等有关资料带出面试考场。
8、凡在面试考点与外界联系的或有其它违反有关面试工作纪律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十、评委和工作人员纪律
1、所有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定岗定位,没有特殊情况,一律不准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
2、考生与评委及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关系的,要主动回避。
3、面试期间对评委和工作人员实行全封闭管理,在工作期间,不得缺席,不得离开考点,不得会私客。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遵守保密规定,严守机密,不得向任何人泄露面试有关内容。
4、评委和工作人员不得携带手机等其它通讯工具,不得以任何方式同外界联系。
5、必须遵守作息时间,须提前到达岗位,做好准备工作。
6、对在面试过程中违反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人员,应取消其评委或工作人员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必要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方案解释权属面试领导组。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