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供销学校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新疆供销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供销学校创建于1954年。2005年8月自治区供销社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精神,将隶属的三所中职学校整合为新的新疆供销学校(新疆供销技工学校)。
学校拥有乌鲁木齐、石河子、阿克苏三个校区,面向西北地区招生,集岗位技能培训鉴定和学历教育为一体,以培养棉花、果品、农资、旅游、财会与营销等专业技术人才为主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学校是第三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项目单位,是自治区第四批中职示范学校建设项目单位,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首批示范校建设项目单位,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三北(东北、华北、西北)地区供销商贸教育协作单位、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职业技术鉴定第19号站,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西北培训中心,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新疆分中心,是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业协会理事、第一、第二职教园区常务理事,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供销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发布招聘信息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下同)、和新疆供销学校网(网址:http://www.xjgx1954.com,下同)上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2016年9月20日至2016年9月30日。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职)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1年9月20日后出生);
7、招聘岗位中民语言考生必须通过汉语水平考试MHK四级乙等或HSK八级以上;
8、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六、网上报名
(一)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供销学校网,认真阅读“公告”、“职位情况表”等,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二)报考者登录新疆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报名考试系统(bmks.xjrc365.com,下同)选择相应的报考单位。
(三)注册填写报考者基本信息及报考志愿。
(四)上传1寸白底或蓝底证件照片(jpg、gif、png格式,照片不符合要求者,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五)网络报名时间:
2016年9月20日至9月30日北京时间10:00至18:00时(周六、周日除外)。
(六)缴费时间:
2016年9月20日至9月30日北京时间10:00至18:00时(周六、周日除外)。
报考人员均须按照招聘公告发布规定的时间,通过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缴纳笔试相关费用。(不按要求缴费人员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笔试)。缴费成功人员请牢记你的缴费订单号,以便核对缴费情况。
(七)下载打印《报名表》2份,资格审查时携带备用。(注意:缴费成功,即为报名确认,所报岗位及个人基本信息不能再进行改动)。
(八)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九)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991-4606779,联系电话:0991-6656274
(十)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网络报名流程要求报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同一单位中的1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七、资格审查
由新疆供销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笔试后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试
新疆供销学校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管理岗位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占30%,面试占70%;工勤技能岗位笔试占40%,面试占60%。
1、笔试
(1)笔试卷面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管理岗按50%、专业技术岗按30%、工勤技能岗按40%折合计算。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理论能力。
(2)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身份证)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3)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招聘岗位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前一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4)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供销学校网上公布。
2、面试
(1)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于面试前3天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供销学校网上进行通知。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管理岗按50%、专业技术岗按70%、工勤技能岗按60%折合计算。管理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办公自动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分别以40%和60%折合计算;专业技术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试讲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分别以40%和60%折合计算;工勤技能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实训实操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分别以30%和70%折合计算。面试考官一般是7人,由新疆供销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相关人员组成。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4)招聘人数与实际进入面试人数为1:1及以下比例的,由新疆供销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入围人员。经确认放弃体检资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总成绩计算方法:
(1)管理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40%+办公自动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50%
(2)专业技术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70%
(3)工勤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30%+实训实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70%)×60%
面试结束后,由新疆供销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供销学校网上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折合成绩、总成绩排名。
4、体检
新疆供销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新疆供销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新疆供销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供销学校网上提前三天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新疆供销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供销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另选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岗位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5、考察
新疆供销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派出至少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报考者及非在职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有无犯罪记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岗位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6、公示
拟招聘人员确定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新疆供销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供销学校网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7、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疆供销学校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组织实施。此次招聘由新疆供销学校组织实施。
十、招聘监督。自治区供销社纪委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负责人:冯志强自治区供销社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监督电话:0991-5847144
十一、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新疆供销学校网上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新疆供销学校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供销学校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附件:
1.新疆供销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下载)
2.资格审查表.xls(下载)
新疆供校学校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