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吐鲁番市直属中小学面向社会公开临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2016年全市双语教育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全市双语教育质量实施意见》(吐政办【2016】53号)的具体要求,将从未就业大学生中临聘15名区内外师范类院校的学生,充实到市直属中小学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临聘原则
临聘工作坚持按需设岗、按岗临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临聘岗位
详见《2016年吐鲁番市直属中小学面向社会公开临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
三、临聘对象和年龄、基本条件
(一)临聘对象
应届、历届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临聘年龄
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6年9月1日后出生)
(三)基本条件
1.临聘小学教师人员应具备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并持有相应学历的毕业证书。
2.临聘初、高中教师人员应具备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并持有相应学历的毕业证书。
3.临聘小学教师人员原则上应具备小学或以上教师资格;临聘初、高中教师人员原则上应具备初中或以上教师资格(被聘人员无法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的,要求在被聘任后一年内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资格证的人员,按解聘处理)。
4.临聘人员母语为汉语的,中小学语文教师普通话等级测试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水平,其他学科教师普通话等级测试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或以上水平,并持有相应等级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少数民族人员临聘岗位MHK等级需达到三级甲等以上。
(四)不得报名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近3年来,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临聘,专业技术人员、社会公益性岗位考试等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3.涉嫌违纪违法或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不符合临聘范围和资格条件的;
5.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及其他服务期未满不宜报考的(含吐鲁番市机关事业单位由财政供养的非在编聘用工作人员);
6.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
7.其他法律法规不允许报名的人员。
四、临聘程序及安排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10日16:30—9月17日12:00(北京时间)。
2.咨询电话:0995-8551874,0995-8552295
3.报名:考生可登陆吐鲁番市教育局网站下载报名表,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文件大小10~100kb之间),填写完毕后发送到tlfszk@163.com或直接报送到吐鲁番市教育局思想政治教育科(包括电子版报名表)。考生必须确认报名信息真实有效,编造虚假信息报名者取消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
1.现场审查:2016年9月18日
2.现场审查地点:吐鲁番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考生参加资格审查时,须持:(1)身份证原件;(2)毕业证原件。(3)在有效期内的MHK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4)教师资格证原件;(5)“民考汉”考生须由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出具在校“民考汉”学习证明。
资格审查结果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并将审查结果现场告知考生。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由市教育局统一发放考试座位通知单和笔试准考证等。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临聘工作的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资格。
3.参加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临聘双语特岗教师的各类考生不再进行资格审查,沿用以前资格审查结果。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16年9月19日下午
2.笔试地点:吐鲁番市实验中学
3.笔试科目:笔试科目1门,考生分别参加对应的科目考试。
4.笔试时间150分钟,满分150分。
5.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
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按不同学科分别划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
6.已参加过《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临聘双语特岗教师》且达到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各类考生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