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来宾职业教育中心学校需要从社会招聘教师31人。现将有关事项启事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序号 |
岗位 |
招聘人数 |
|
序号 |
岗位 |
招聘人数 |
1 |
语文教师 |
7 |
6 |
计算机 专业教师 |
2 | |
2 |
数学教师 |
7 |
7 |
烹饪(红案) 专业教师 |
2 | |
3 |
德育(政治)教师 |
1 |
8 |
电子(机电设备)专业教师 |
2 | |
4 |
旅游服务与管理 专业教师 |
1 |
9 |
数控技术应用 专业教师 |
3 | |
5 |
酒店服务与管理 专业教师 |
1 |
10 |
文员 |
5 | |
总计 |
31人 |
注:招聘岗位名称为简称,应聘者就读专业须为与岗位相关类别的专业,具体情况详询招聘方。
三、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
(一)文化课教师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中专专业课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年龄40周岁以下;
(三)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四)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技能要求。
四、招聘岗位性质及待遇
招聘岗位的性质为来宾职业教育中心学校编外聘用人员,基本工资按学校统一规定的专业技术岗聘用人员标准,试用期(1个月)满后,由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聘),可以续聘。每人每月基本工资1800元,除寒暑假外,按照实际上课课时计酬,每节计课时8-20元(按照即时奖励性绩效工资计算),班主任等费用另计。聘用期内社会保险按全市统一的缴费基数计缴,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用人单位应缴纳部分由学校负责。学校提供集体宿舍,享受工会会员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6年9月9日-26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30。(如超过报名时间需致电招聘工作人员咨询)
(二)面试时间:以学校通知应聘者为准。
(三)报名地点:来宾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来宾市华侨大道水韵路68号市体育馆旁)。请务必填写报名表,并将报名表、自荐材料,并附学历学位、荣誉证书等复印件,直接送达或邮寄至来宾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或扫描(拍照)材料发送至学校邮箱:yuan002829@163.com。
(三)我校将根据聘用资格条件,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按一定的比例择优选定入围面试人员。获得通知应聘人员请在面试时随身携带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凭就业推荐表)、身份证、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以便进行核对。不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可向来宾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党政办公室咨询。
联系电话:0772—4288698,传真:0772-4288698
联系人:张 逍(18907826378)
龚桂枝(18807829090)
来宾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201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