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完成网上缴费后,于2012年6月27日至29日从亳州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涡阳县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笔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1.考试时间:2012年7月1日上午8:30—11:30
2.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及内容:
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两科。
①教育综合知识主要内容:《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
②学科专业知识主要内容:学科课程标准、教材、教材教法和学科知识(学科专业知识的深度和广度不超过规定学历应具备的水平)。
4.笔试成绩
笔试实行百分制(各科均为100分),笔试综合成绩按教育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3:7的比例合成,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综合成绩并列的,按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序。
对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兑现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2年6月30日至7月2日期间,携带相关证明到县教育局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2012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或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于2012年7月3日在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涡阳县教育局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笔试成绩每科增加2分,逾期不再补办。
笔试成绩于2012年7月10日前在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涡阳县教育局网站公布。
(四)资格复审
县人社局、教育局依据笔试综合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笔试综合成绩并列的,按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序)。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7月16日在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涡阳县教育局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材料报送时间:2012年7月17日至7月19日,报送地点:涡阳县教育局人事教育股(涡阳县教育局四楼),联系电话:0558—7223817。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招聘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凡采取弄虚作假手段虽通过资格审查,但与规定招聘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皖人发〔2002〕77号文件处理,停考三年。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积极配合,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准考证、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时间:2012年7月19日至23日。
地点:涡阳县教育局人事教育股(涡阳县教育局四楼),联系电话:0558—7223817。
经资格复审合格,被确定为考察和体检对象的人员,2012年7月28日在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涡阳县教育局网站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计划生育、遵纪守法及工作表现等。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方法》(皖教人〔2001〕35号和教秘人〔2004〕56号)规定执行,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岗位缺额,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等额递补(笔试综合成绩并列的,按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序)。
(六)公示及审批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涡阳县教育局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涡阳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按照岗位类别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笔试综合成绩并列的,按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序)。
招聘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8—7220577 7223817
监督电话:0558--7212477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涡阳县教育局
201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