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区新户镇非公办幼儿教师招聘简章
根据新户镇学前教育发展的需要,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公办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心理健康;
2、具有大专以上国家统一认可的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或大专以上学历的学前教育专业毕业证书;
3、性别不限,户口不限,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正常履行幼儿教师职责的身体条件、业务素质;
5、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掌握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
6、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
二、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非公办幼儿教师2名(兴合社区幼儿园和郭局幼儿园各1名)。
三、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时请带毕业证、幼儿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本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
四、考试办法
1、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2、实行岗位到园,按照岗位数,在报考各园的考生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向低分选取至需要名额。出现人员缺额的园,在征求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从报考他园考生中按成绩调剂。
五、聘用及待遇
1、新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月工资171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工资薪酬按东河教发﹝2012﹞10号文件执行,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社会保险金;
2、聘期内,发现所聘人员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甚至出现违规违纪、不服从管理、发生责任事故等情况,幼儿园有权随时解聘。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1、2016年8月25日至2016年8月26日(上午8:30—11:2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新户镇教委(新户镇鸿海路2号,镇卫生院前邻);
3、联系电话:0546-3185515;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新户镇非公办幼师招聘领导小组
2016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