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口区义和镇非公办幼儿教师招聘简章
根据河口区义和镇学前教育发展的需要,经义和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公办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职责
认真贯彻国家幼教法规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结合农村幼儿的年龄特点和个体差异,开展各类学前教育活动,做好幼儿教育工作,使幼儿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心理健康;
2.具有大专以上国家统一认可的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或大专以上学历的学前教育专业毕业证书;
3.性别不限,户口不限,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正常履行幼儿教师职责的身体条件、业务素质;
5.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掌握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
6.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
三、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非公办幼儿教师11名。
四、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时请带毕业证、幼儿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本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报名费80元。
五、考试办法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考察报考人员的公共基础、幼儿教育基础理论、幼儿教育学、幼儿教育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分值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内容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再定。
3.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4.报名人数较少时,招聘领导小组有权简化考试内容、聘用程序。
5.实行报考岗位到园,以义和镇各园设置岗位为前提,按照岗位数,在报考义和镇各园的考生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向低分选取至需要名额。最后一名或几名考生成绩出现并列,按照学历、本专业资历、年龄的顺序取舍。出现人员缺额的各园,在征求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从相邻各园考生中的优秀者按成绩调剂。考察对象按招考指标1:1的比例确定,考察不合格者淘汰,同时在相应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六、考核与体检
考核主要是对入围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对其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查。体检到指定区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入围人员个人负担,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查一次)人员或经资格复查不具有报考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因此造成的空缺,根据空缺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分依次确定考核或体检对象。
七、聘用及待遇
1.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计划招聘数确定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若总成绩并列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月工资171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工资薪酬按东河教发[[2012]10号文件执行,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社会保险金。
3.聘期内,发现所聘人员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甚至出现违规违纪、不服从管理、发生责任事故等情况,幼儿园有权随时解聘。
八、报名时间:
2016年8月22日至2016年8月26日(上午8:00—11:20,下午2:30—5:00)。
联系电话:0546-3083235
报名地址:河口区义和镇中心幼儿园保教处
笔试时间:2016年8月27日上午8:00--9:30
笔试地点:河口区义和镇中心幼儿园
面试时间:2016年8月27日下午1:30
面试地点:河口区义和镇中心幼儿园
河口区义和镇教委
2016年8月21日
附:河口区义和镇幼儿教师招聘人数
编号 |
单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备注 |
1 |
义和镇中心幼儿园 |
9人 |
幼教专业8人、体育专业1人 |
2 |
义和镇大山幼儿园 |
1人 |
幼教专业1人 |
3 |
义和镇六顷幼儿园 |
1人 |
幼教专业1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