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社[2007]1号)及《关于明确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有关问题的通知》(本人社[2016]69号)规定,结合我县师资需求实际情况,经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5名中小学教师。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条件,具体要求详见《本溪满族自治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及岗位条件》;
(四)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身体条件、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知识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五)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8月23日(含)至1998年8月23日(含)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报考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23日(含)至1998年8月23日(含)期间出生)。
招聘岗位中要求的学历、学位、各类执业资格、户籍截止计算时间为2016年8月23日。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现在编人员;现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招聘步骤
(一)信息发布,考生报名
1、信息发布。
招聘计划在2016年8月23日本溪教育网、本溪满族自治县政府信息网和本溪县教育局网同步发布,并借助《本溪县报》、本溪满族自治县广播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
2、报名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符合报名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设定资格条件的考生,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内容并确认后,进行报名,现场报名不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只报招聘岗位,不报具体招聘学校,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当招聘岗位未达到1:2开考比例时,将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如报考选岗岗位需要调整或取消时,按照招聘学校计划数由少到多的顺序(计划数相同的,按照招聘计划表中学校顺序由后向前的顺序)调整或取消。报考岗位调整和取消后,由县人社局通知报考该岗位的考生进行现场改报。
报考只限制为研究生学历岗位的考生,不参加笔试,报名时直接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后等待面试。限制研究生学历岗位面试开考比例为1:2,当未达到1:2开考比例时,将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由县人社局通知报考该岗位的考生现场改报。
报名时间:2016年8月24日至8月28日。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周六周日不休息,逾期将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本溪县人才服务中心(本溪县人社局三楼)。
报名电话:46823862(县人才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46829466(县教育局)
报名办法:报考人员到现场填写《2016年教师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用于报名,一份自己保存用于面试前资格审查),携带近期1寸免冠同底版照片4张。
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允许更改。
报考专业参照《2016年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务员(工作人员)招考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考生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考试机构或相关部门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6年9月3日(星期六)
上午9:30-11:00
下午1:30-3:30(高中学段)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016年9月1—2日到本溪县人才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考生需根据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笔试。过期不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准考证将同时作为面试的核准证件使用。
3.笔试考试内容:报考初中、小学岗位的笔试内容为一科,教育学(含教育政策法规及职业道德)和教育心理学,满分为100分。报考高中学段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为二科,教育学(含教育政策法规及职业道德)和教育心理学,满分100分;学科专业知识,满分100分,加权成绩="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50%+学科专业知识×50%。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县人社局、县教育局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及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通过本溪满族自治县教育局网(http://bxxjy.30edu.com.cn)、本溪县政府信息网(http://www.bx.gov.cn/)予以公布,请考生随时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