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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第二次公开招聘高中教师的公告
根据易政办[2016]117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0名高中教师,经选聘已录用24名。按照文件规定,应现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招聘36名高中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原则
(一)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的方式进行。
(二)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高中教师36名。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本次统一招聘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二批及以上学历。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应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见《易县2016年第二次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非2016年应届毕业的全国普通类高等学校在读学生;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已就业人员;
5、易县特岗教师不准报名。
(三)不得应聘人员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
2016年8月19日至8月26日期间,在保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hebd.lss.gov.cn)、易县政府网(www.yizhou.gov.cn)等有关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报名地点: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股。报名时间:2016年8月29日至8月31日。
凡是符合招聘报名条件的应往届毕业生,进行现场报名。招聘时,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须出具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已就业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应聘证明。报名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请报名者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2、资格审查
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审核报名人员资格条件,确定参加考试人员,资格审查在报名现场进行。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填写《易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2),由考生自行下载,填写完整并张贴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照一张(另交3张)。报名时需交纳报名教务费100元。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况,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
1、笔试
笔试试题采取聘请有关专家命题,且在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封闭进行。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能力测验。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方面;专业能力测验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与基本原理、中小学课程理论、教学基本规律、教学方法、学生学习心理、儿童与青少年身心发展、德育、班主任工作、教师心理等。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结束后公布考试成绩。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按参加面试人员与用人计划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