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聘工作笔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开考比例为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之比1:2以上,达不到比例的岗位,划定最低控制线,控制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取消面试(说课)资格。
面试(说课)开考比例按笔试或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达不到比例的岗位,笔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必须60分以上。
4.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5.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领取时间:2016年8月26日9:00—17:00。
领取地点:白银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大厅(白银市白银区诚信路611号)。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6.携带证件。
报考者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根据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的报考者,在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身份证。无法补办的,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籍证明,户籍证明上须有打印的本人照片,并加盖派出所户籍专用章。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7.总成绩计算。
幼儿、中小学、中高职和党校教师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教育综合知识》或《公共基础知识》成绩×60%+面试(说课)成绩×40%。
音体美和特殊教育岗位考生的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60%+面试(说课)成绩×40%。
总成绩汇总确定后,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并在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工作由市招聘办统一组织,在市级以上具备体检资质条件的医疗机构中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其聘用资格。
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2.考察。体检结束后,由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的拟招聘人员进行考察,并进行资格复审,同时写出考察评语。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四、审批、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白银市政府门户网、白银市人社网、白银市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要进行查证,经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按管理权限由编制、人社部门分别办理相关手续。
3.受聘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聘用管理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执行。
4.受聘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等待遇,执行事业单位现行标准。
五、纪律监督
要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和保密规定,要严肃公开招聘工作纪律。对违反聘用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违反聘用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者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应聘人员可登陆白银市政府门户网、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aiyin.cn)、白银教育网(www.byjy.com)网站查询招聘岗位。
咨询电话:
白银市人社局事业科:0943-8244489
白银市教育局人事科:0943-8246424
监督电话:
白银市人社局监察室:0943-8304022
白银市教育局审计监督室:0943-8238955
白银市招聘办
201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