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白银市教育系统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经研究,组织实施白银市2015年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5年计划公开招聘重点院校毕业生24名,师范院校毕业生93名,音体美教师112名,幼儿教师150名,特殊教育教师8名,共计387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热爱教育事业,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实践能力。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大专)生及以上,具体招聘条件以招聘岗位及条件表规定为准。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以岗位表要求为准(年龄计算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回避情形的岗位。曾因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的人员;现役军人;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及省级招考到基层事业单位的项目人员,试用期满后在本岗位工作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5月13日—15日9:00—16:00。
报名地点:靖远师范学校体育馆
3.报名有关材料。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拟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择业证或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3张,现场填写《白银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登记表》。已就业人员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须提供由所在单位开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具有人事管理权的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已辞职的提供辞职证明;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推荐函和应届生证明。
报考人员现场填写诚信承诺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确保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报考人员要提供准确、有效的联系方式。
此次报名收取报名费150元。
(二)考试
考试工作由市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重点院校、师范院校、幼儿教师三个岗位考试分笔试(《公共基础知识》或《教育综合知识》)和面试(说课和答辩)两个部分;音体美、特殊教育岗位考试分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说课和答辩)两个部分。
1.考试内容。
本次考试根据各类岗位要求,采取如下方式进行:
(1)重点院校类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说课和答辩。
(2)师范院校类岗位考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说课和答辩。
(3)幼儿教师类岗位考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说课和答辩。
(4)音体美类岗位考试内容为专业能力测试、说课和答辩。
(5)特殊教育类岗位考试内容为专业能力测试、说课和答辩。
《公共基础知识》的考试内容:政治、经济、法律、时事、文史等内容,分值为100分。
《教育综合知识》的考试内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分值为100分。
专业能力测试内容根据考生所报考岗位专业类别进行,分值为100分。
说课内容根据岗位采取抽题决定,现场限时备课、说课(备课时间为15分钟,说课时间为8分钟),分值为100分。
答辩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答辩时间5分钟,分值为100分。
2.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工作,重点院校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划定笔试成绩最低控制线,控制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取消面试资格;
师范院校和幼儿教师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之比1:2以上,面试开考比例按岗位招聘数从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达不到比例的岗位,划定笔试最低控制线,控制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取消面试资格;音体美岗位开考比例为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之比1:2以上,面试开考比例按岗位招聘数从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达不到比例的岗位,划定专业能力测试最低控制线,控制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取消面试资格;特殊教育类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划定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最低控制线,控制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取消面试资格。
3.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领取时间:2015年5月25日—26日9:00—16:00。
领取地点:靖远师范学校体育馆。
5.携带证件。
报考者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根据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的报考者,在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身份证。无法补办的,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籍证明,户籍证明上须有打印的本人照片,并加盖派出所户籍专用章。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6.总成绩计算。
重点院校类岗位考生的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40%+说课成绩×40%+答辩×20%。
师范院校类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教育综合知识》成绩×40%+说课成绩×40%+答辩×20%。
幼儿教师类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教育综合知识》成绩×40%+说课成绩×40%+答辩×20%。
音体美类岗位考生的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40%+说课成绩×40%+答辩×20%。
特殊教育类岗位考生的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40%+说课成绩×40%+答辩×20%。
总成绩汇总确定后,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并在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工作由市招聘办统一组织,在市级以上具备体检资质条件的医疗机构中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其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的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2.考察。体检结束后,由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的拟招聘人员进行考察,并进行资格复审,同时写出考察评语。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四、审批、聘用
1.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按照考生报考的岗位,确定拟聘用人员,2015年8月31日前未取得公告规定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白银市政府门户网、白银市人社网、白银市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要进行查证,经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按管理权限由编制、人社部门分别办理相关手续。
4.受聘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聘用管理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执行。
5.受聘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等待遇,执行事业单位现行标准。
五、纪律监督
要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和保密规定,要严肃公开招聘工作纪律。对违反聘用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违反聘用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者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应聘人员可登陆白银市政府门户网、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aiyin.cn)、白银教育网(www.byjy.com)网站查询招聘岗位。
咨询电话:
甘肃省白银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943-8244489
甘肃省白银市教育局人事科:0943-8231515 8246424
监督电话:
甘肃省白银市人社局监察室:0943-8304022
甘肃省白银市教育局审计监督室:0943-8238955
附件:白银市2015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条件
甘肃省白银市招聘办
2015年4月30日
附件:白银市2015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条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