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汝州市2016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及政府购买公办幼儿园服务岗位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
依照《汝州市2016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及政府购买公办幼儿园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要求,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现将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
以公布的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为准。
二、体检时间及报到地点
小学教师岗位体检时间为2016年8月12日(周五),参加体检人员务必于早上7:00准时到汝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口,逾期不到者,视为放弃资格;政府购买公办幼儿园服务岗位体检时间为2016年8月13日(周六),参加体检人员务必于早上7:00准时到汝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口,逾期不到者,视为放弃资格。
三、体检标准及体检费用
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和《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转发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的通知》(豫教资中心〔2011〕5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预计200元左右),按医院标准,据实收取。
四、体检要求及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2、考生须关闭手机等所有通讯工具并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3、考生应遵守体检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的安排,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
4、体检过程中严禁与外界联系,严禁家属等无关人员随同。
5、考生体检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隐瞒既往病史,以免影响体检结果,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6、体检的整个过程都由工作人员带领下到指定地点接受规定项目的检查。
7、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吸烟,避免剧烈运动。在受检前禁食、禁水8-12小时。
8、女性受检者若怀孕或有特殊情况的,应事先告知工作人员,否则后果自负。
五、其他问题
考生若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可以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当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要求的考生个人负担。
特别提醒:请参加体检人员于2016年8月11日下午5:00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ruzhourencai@163.com信箱进行确认(内容:体检确认,本人姓名,性别,报考岗位及代码,手机号码)。
201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