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荣县2016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领导组公告(1)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完善队伍年龄结构和专业结构,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给县实验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30人。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条件
1、参加公开招聘的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
③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思想积极,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创新意识强;
④报考的年龄要求一律按周岁计算,年龄为25周岁及以下(1990年8月15日以后出生),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1985年8月15日以后出生);
⑤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非2016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三、招聘岗位
共计招聘30人,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具体如下:
第一阶段:信息发布、报名、资格审查
1、信息发布
2016年8月8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县电视台、县政府门户网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
时间:2016年8月15日—2016年8月17日
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08房。
3、资格审查
(1)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
①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本人到报名处亲自报名,填写《万荣县2016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表》,由接受报名的工作人员对交验证件和本人进行审查核对,学历进行网上查询,确定其资格。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准予报名,现场照相,缴报考费150元。
资格审查完成后,合格人员及招聘岗位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并在笔试之前公告。考生报考职位被取消的,报考费将通过原渠道如数退还。
4、领取准考证
时间:在县人社局门户网站公示及短信通知。
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07房。
第二阶段:考试、体检、考察
考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必备的专业知识以及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能力素质、专业技术能力素质。采用笔试和面试方法进行。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拟聘用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0分,综合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排列;如面试成绩仍相同,按笔试专业成绩排列;若笔试专业成绩仍相同,按加试面试成绩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