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成市教育局2016年招聘公办园非在编幼儿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办园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荣成市教育局2016年拟公开招聘非在编幼儿教师5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具备人民教师的基本素质。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幼儿教育、学前教育、小学(初等)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舞蹈教育、艺术教育、语文教育、数学教育、学前教育学等专业毕业生,且取得教师资格。具有幼儿教师资格的其他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也可以报考。
5.荣成市征信管理系统个人信用等级为B级及以上的。
6.已经在荣成市教育系统各幼儿园担任幼儿教师,且由财政统一缴纳保险的非在编幼儿教师不得报考。
二、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于8月17日至19日,由本人持个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携带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到市教育局政工科报名,进行资格审查。已经参加工作的报名人员,需要提交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考核内容及方式
1、理论考试:主要考察教育学、心理学、幼儿专业知识等基本理论和时事政策、教师职业道德等。根据理论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讲课环节人员。报名人数达不到1:2的,按实际报名人数组织进行面试。
2、讲课:采取模拟课堂讲课的形式,讲授幼儿园课程。
3、技能测试:键盘、舞蹈、声乐、简笔画。
按理论考试成绩10%、讲课成绩30%、技能成绩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讲课及技能测试不及格的人员,不予录用。如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技能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三)体检
被录用的毕业生要参加教育局指定的县级医院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
(四)录用、择岗
经考试、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将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教育局根据各幼儿园教师需求统一提供工作岗位,按总成绩高低依次择岗,总成绩相同的按技能成绩高低依次择岗,并办理相关手续。录用后不签订劳动合同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三、测试时间
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631—7564054
附件:非在编幼儿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
荣成市教育局
201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