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和《罗平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的规定,现将罗平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6年8月2日(星期二)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者一律视为自愿放弃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地点
罗平县教育局二楼会议室
三、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的材料
(一)未就过业的考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报到证或登记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注册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未就过业保证书及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交同底免冠半寸近照2张(贴资格复审表)。
(二)未就业(含有过就业经历)的考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辞职(退)证明书》或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注册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未就业保证书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交同底免冠半寸近照2张(贴资格复审表)。
(三)已婚人员还须提供县级卫生和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证明。
(四)因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专业知识》成绩相同的则以《教法技能》成绩高者优先,《教法技能》成绩相同的则以《教育学》成绩高者优先,《教育学》成绩相同的则以《教育心理学》成绩高者优先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员;若《教育心理学》成绩再相同的,则以学历高者优先,若再相同,则以师范类毕业生优先,若还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最后根据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员。若无递补人员或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岗位,需缩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并报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资格复审结束后须将递补和进入后续招聘程序人员情况在规定网站上公示,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放弃和递补情况说明。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8月1日前向罗平县教育局人事科提交《曲靖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否则按违反考录纪律处理。
(四)资格复审时,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查询不到考生所持毕业证书的相关信息,又不能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考生,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附件:罗平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rar
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罗平县教育局
2016年8月1日
附件:罗平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rar